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4/0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重机车脚踝骨折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已报警.并做完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重机车只有强制险.汽车有强制险与第三责任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违规临停红线要驶进外线车道时确认后照镜时.后方重机车(红牌)撞上我的左后轮与
加油盖附近.对方被重机车压到脚.送医后检查脚踝骨折.在车祸发生同时,
跟在重机车后方的一台机车有帮我们报案.并叙述我有打方向灯并缓慢驶进外侧车道.
发生当日晚上8点左右.(我违规临停红线位置,前后方都有临时停车格)
六、问题:
想请问 我这样的话 责任区分怎么算? 因为我违规临停红线外加对方有受伤.
而且因为直行车先走? 所以我责任比较大吗?
希望能帮我回答这个问题?失眠烦恼著到底我该赔他多少?
我会不会因为过失伤人罚很多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