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奶奶在三年前过世 留下一栋三层楼的房子
死前曾说过三兄弟一人一层楼
但是死前已经将房子当抵押去银行借贷 只为了要帮二叔叔还债务
总共借了100万
是以房屋至今尚未继承
最近因为其他事情吵架,所以终于让二叔去偿还债务了
准备开始继承
(背景: 我爸爸在奶奶之前已经过世,我家-大儿子: 有兄姐以及我三人)
未继承前和叔叔们说好,一楼我们家拥有,二三楼分别为二三叔拥有
妈妈开始整修一楼,二婶婶整修一楼旁边上二楼的楼梯
婶婶竟然将楼梯门扩大并且将一楼楼梯间格为己用(说三兄弟分房,就像公寓,
楼梯下空间本为一楼使用,但婶婶她却坚称现在那是二三楼的公设)
我家发现后出面要求归还奶奶生前的原样,也就是楼梯门得缩回并且楼梯下空间要还原
婶婶完全不听,多次恐吓说 如果我们敢动楼梯门以及楼梯下空间要对我们提告
问题:
1. 还未继承,怎么能说是公寓设定?
2. 即便是公寓,侵占一楼继承前空间,怎说成那是二三楼公设;又如果是公设 那就是共用
她怎能隔墙占有?
因为实在很头痛,三天两头来嚷嚷,我妈实在不胜其扰,如何依法去争取回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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