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六月底在某个论坛上抛售旅游圣地的票券
七月中跟一位网友达成协议: 四张票券1800元
我拍下票券正反照(显示票券到期日为九月中)给对方确认后
约定好先收取订金800元
等到八月将票券寄出 对方确认后再汇尾款1000元
8/4 寄出票券
8/6 对方确认已收到票券 答应会在8/8号汇出尾款
8/12 我写信告知对方没有收到尾款,对方说打工很忙学校也很忙.等明后天再汇款
以上是交易过程大致经过,有保留全数e-mail往来信件
问题:
很担心对方会一拖再拖
朋友建议我写信用严肃的口吻告诉对方:
请对方遵守承诺 忙碌是个人事情不该混为一谈
并约定一个期限 超过期限未汇款就寄存证信函
我没有遇过这方面的问题也不知道这样做好不好
所以来到板上询问如果我这样写的话,可以吗?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做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