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本人在一间香港公司上班 任职期间公司成立台湾子公司
而刚好我是公司唯一的台湾人 所以就派我回台湾当子公司负责人
子公司是有限公司(侨外资) 唯一股东就是香港母公司
而我是母公司授权的董事 也是子公司代表人
子公司成立半年多 仍然没有业务产生 也未有聘请任何职员
虽然母公司表示想再观望看看 但我实在不看好
而母公司那边 原本我的职位已经有人在做
如果子公司这边收掉 我恐怕也回不去了
问题:
最近刚好有个不错的工作机会 我想辞掉原本的工作过去试试看
口头上跟母公司谈过 他们希望我暂时再留着看看
请问 在这样的情况下 我可以单方面请辞
不当台湾子公司的负责人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