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祖父过世后有一笔土地均分给我爸和二伯,但当时因为是农地无法分割,
就先登记在我二伯父名下,我爸的持有份大约60坪,另外写有
1.无偿使用同意书
2.可分割后无条件配合过户及共同负担过户衍生费用同意书。
近年地目变更为建地后已经可以分割了,
但二伯父坚称我爸那份他还可以分一半(30坪),一直都不愿意配合过户,
还放话说要我爸拿钱跟他买...
问题:
1.如果在过户前二伯父将这60坪的土地变卖,交易是否有效?
2.这样的问题是否要走民事诉讼解决呢?衍生的诉讼费用可否一并请他(二伯父)负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