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现在又急又气(手机排版请见谅),打电话给前天报案的派出所他们也只回说‘看我们决定要不要告’,所以我想上来请教各位专业人士。
我前天骑车出门买早餐后忘记拔钥匙就回家,之后就没有使用车子所以没发现钥匙不见。
昨天要用车到停车场才发现新的安全帽被偷而且车子不在原位,本来只是想调监视器看是谁拿的,才发现对方有我的钥匙还骑出门(有骑回来故推测是同栋住户)
今晚警卫与我父亲ㄧ起找到骑我车出去的人,他马上掏出钥匙说‘干,林北帮妳保管还要被告,好心没好报’,说完就拉着女友头也不回走了。
大楼警卫说该男子不住这,但常来找住这的女友,成天无所事事在地下停车场晃来晃去,管委会也拿他没辄,希望我们不要和解。
我也不想要小事化无,因为很多学生就是因为觉得事情小,摸摸鼻子算了,所以学生老是被偷。
可是爸爸觉得对方刺龙刺凤又流氓样,我又非租屋,告以后会被找麻烦不得安宁……
想请问这个状况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当没事吗?
(谢谢大家拨冗阅读,没想到ptt首po就献给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