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4/07/09 8时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汽车,无受伤
我机车,擦伤、瘀青。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警察来时现场皆无破获。且已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没投保第三人责任险,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是公司车,且是公司向租车行承租。
应也无联络保险公司(不确定)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永和方向上中正桥往台北,无号志问题、变换车道等问题。
基本上最前面有辆汽车擦撞机车,骑车倒下。
而我前面的汽车(即另一当事人)而紧急煞车,我煞车不及撞上对方车尾右后方。
由于刚转弯上桥,粗估我车速不会太快10~20左右
六、问题:
心里也有底像这类后方追撞前方的事件
会因后方未保持安全距离需担负主要责任
所以会面临对方的索赔
想问的是,由于一个月后才能申请初步鉴定报告。
询问承办警察,告知通常案件都会到调解委员会进行和解。
由于不想上班再请假,有可能私下和解而不用走到调解委员会吗?
所以我需要主动联系,以避免走到调解委员会吗
另外对于维修金额的部分,我该如何避免对方要求过高呢?
(车子大概刮伤为主,无凹陷)
另外,由于是上班途中发生事故,所以我是可以申请职灾补偿的?
关于强制险理赔医疗费部分,于申请资格我是不符合的?
我还能往哪方向去申请保险理赔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