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大约五月的时候我的line帐号被盗用,有两位朋友被骗了,
其中一位有去警局报案,我也接到通知去警察局做笔录,
做笔录当天,我朋友就有跟警察说不希望我有案底,
所以想撤掉告诉,但是警方告诉我们如果撤掉就抓不到真凶了
也有通联纪录显示诈骗在骗他的时候我正在讲电话。
我们当时也想说配合警察抓人所以没有撤销告诉。
结果现在接到士林法院的传票。
问题:
想请问这样的话我是否会留有案底,或是刑事纪录呢?!?!
如果会的话有任何补救的方法嘛 >"<!!!!
觉得冤枉的是,明明朋友就说要撤销,
结果因为配合警方办案害我可能会留有纪录!!!
那这样是不是根本不应该协助警方抓人直接撤案就好!!!
很想哭 Q_Q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