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曾是一个当了三年多的小三 但现在终于清醒了
可是因为男生做了太多恶行恶状的事 我不想让他那么好过
他做的事情太过份 我不想姑息他继续骗人
我一定要让大家知道他的所作所为 他是个很爱面子的人
我想让更多人知道他其实是个骗财又骗色又骗感情的王八蛋
因为FB的共同朋友很多 所以我如果一公开 他一定没有立足之地
之前有女生 在FB公开他被前男友伤害的经过 我想要效法她的做法
问题:
1.如果我没指名道姓 假设我开头写
"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这个梦有三年多 梦里有个一个男生跟一个女生...."诸如此类
用第三人称 讲故事的方式来影射我跟他这三年来的过程
算不算构成诽谤罪? 他告的成吗?
2.我想提出证据 我要把他之前的LINE的讯息都贴上去
如果我头像跟名字都经马赛克+变色处理 这样有犯法吗?
3.文章里如果没有辱骂性的字眼 只是在陈述事实 这样有诽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