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住的社区有8栋约一百多户,
我住的这栋电梯有点小故障,偶而会罢工怎么按都没反应,
虽然罢工前会先自动开门,目前没听说有关人或爆冲的情形,
但时不时发生也很烦。
我去问过守卫,他说是电路板秀斗,换一片要一万多元,社区委员说不换的
我听了就很不爽,我们这栋14户一个月管理费起码有2、3万,
电梯秀斗几个月了,是修不起喔?
几次电梯故障走楼梯下楼去跟总干事反应,他也只是去地下室重开机了事
某次我请他找人来修,还跟他说我们都按时缴管理费,有权利享有完善设施
他只是陪笑没回应。
类似的事情还有某栋顶楼门锁坏了,拖好几个月不处理,
直到有住户赌烂到在全社区电梯里贴字条干谯才修理
连有时楼梯间坏个灯泡也都要拖上几个礼拜才换。
问题:
住户有缴管理费的义务,相对的管委会也有维护设施完善的义务
管委会每个月收管理费,但公共设施损坏处理却很消极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摆烂不缴管理费?
电梯故障,几个委员有权决定不处理吗?
委员只是为社区服务的,决定权应该在所有权人,
但如果区分所有权人大会也决定不处理(反正坏的不是我这栋),不就搞笑了......
这种事情如果在社区里反应得不到正面的结果,该如何处理?
地方政府有主管机关吗?(城乡发展局?)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