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爬过文,但仍有不清楚的地方。)
事实经过:今天午餐要付钱时发现钱包不见了,
而我所有的证件都在里面。
问题:关于金融卡,已经向银行挂失。停卡。
身分证以向户政事务所挂失。
但汽机车,还有健保卡这样两样,上网查了查好像没得挂失只能等补发。
请问若在这期间有心人士捡到可能会有什么法律情况吗?(借钱之类)
已经也向警局报挂失,警察说下午没人捡到再做笔录。
已经爬过文旦这个问题没有看到,也可能太急着浏览有所忽略。
如果有什么要补充的后续再补充,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