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文,过几天要第一次开庭,叙述落落长,先感谢大家帮忙了~~
一、车祸发生日期:2013/05/28 已在告诉期内提出刑事诉讼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因为我住台中是在嘉义发生的,当下我被救护车送到嘉义慈济大林分院,
膝盖缝了5针无骨折,对方完全没事。当天没有住院,因为我家人长期在国外,
父亲隔几个小时后就要出国,我担心在外地住院不方便,
所以急诊做完笔录后由父亲载回台中,而诊断书是对方太太请医师开的,
上面没注记需休养和请专人看护,这部份我是事后才知道。
车祸至今已一年,我就诊和复健次数将近150次,
后来发现受伤的膝盖和腰伤一直无法完全好,
走路脚会痛,晚上也常常因为脚痛和腰痛睡不着。
前阵子有人建议去核磁共振检查,最近我在署立丰原医院,
医师诊断为右膝半月软骨和十字韧带受损,
建议开刀治疗,乙种诊断书上写宜休养一个月。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路口有民众已报警,我在嘉义出院后也到警局做笔录,现场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均只有强制险,对方也一直没找保险员和我连络。
五、事实经过:
很抱歉会拖到这么久,是因为我住台中很多事情不方便跑嘉义处理,
当时是去嘉义玩,我后面跟一位朋友,当天天候良好视线佳。
当时我(机车)是在台三线主要干道上行驶,时速40并没有超速和违规。
行经一个T字路口时,对方(机车)从我对向左前方一台暂停路边的校车后方,
突然冲向我的车道,我因闪避对方而滑倒摔车,地上有台电施工后未处理的砂石,
路口并无监视器和红绿灯,对方说是要左转,我送医后在医院也有人因此摔倒。
两次跑车祸鉴定会判决定出来如下:
[主因]对方未让主干道直行车先行
[次因]1.我未减速小心通过
2.校车影响双方视线
其实当下我有减速,但行进中车祸本来就很难对方全责,
鉴定会报告申议后改变机会也不高,所以责任应该是我3成他7成吧?
六、补充:
对方48岁男性无工作,说是中风和阿兹海默症,所以大都是由对方太太来处理,
当天事故时我和朋友感觉对方太太很老练,好像常常在替她先生处理车祸。
我本身是研究生,平时在学校工读和国小代课,但原本去年要如期毕业的,
因车祸就医和处理延后到过阵子才能毕业,复健最麻烦的不是花钱而是花时间。
我车祸后对方太太只有前两天有打电话来慰问,之后从未关心过。
在车祸过后的一个月,因机车在对方家里,对方太太只修机车外壳磨损部分,
我要求摔车前叉会歪需换新的(约2500元),
对方太太无论如何都要我跑嘉义一趟试车才肯换。
2013.07.02
我那时傻傻的在出国前又掰咖的状况下,冒大雨开车南下去试我的机车,
结果试完有歪她叫我回去自己去换。
然后对我精神训话了一大堆,说我自己摔车的关她们什么事,
车祸当天有赔我2000元,又帮我修机车外壳2000元已经仁至义尽了,
还说她大哥是在派出所当所长,看过我笔录说根本就我自己的问题。
当天对方太太毫无善意让我决定直接提告。
车祸过后一个月也因为不方便走路,原本预定的两个月出国研究延后,
国家补助也从9万变成8万,而在国外的期间行动也很不便。
2013.11.22
接近半年刑事追诉期时,我去嘉义派出所提告,
对方的太太、母亲和当警察的弟弟突然一并出现求我,叫我开个金额不要提告,
中风和阿兹海默症身体状况不好别让他出庭,我当下也没底,
而且如果当天不告就快过期了,当下决定还是告了再谈和解。
2013.05.22
后来跑了两次车祸鉴定会,鉴定会时对方太太约和解,
会拖这么久也是因为复健旧伤一直好不了,很难决定赔偿金额,
在五月开庭前我申请调解而延后开庭,而对方说他身体不好我也专程南下嘉义去调解,
求偿金额如下:
[医疗费用] 18000元 (有收据)
[医疗车资] 4000元 (无收据,就诊一趟算30元)
[生活不便费用] 12000元
(LEVIS牛仔裤4000元求偿2000元,出租车4000元,上课请假6000元)
[机车修理费用] 2800元
[台中嘉义往返交通费用] 求偿8000元 (往返7趟)
[工作赔偿费用] 26000元
[未来工作赔偿费用] 20000元
[律师咨询费用] 20000元 (这部份不存在,提出来让对方砍的)
[精神赔偿费用] 20000元
[未来医疗费用] 30000元 (PRP治疗自费18500和开刀住院)
在调解委员会我求偿16万,最后底线是10万,但还是和解失败。
对方在当农会主任的哥哥说:“不用谈了,把我弟弟抓去关好了,就这样。”
对方也说:“我就只有2万,再多也没有了,不然我去坐牢好了。”
这两天收到检察官的起诉书,对他提起过失伤害公诉,过几天就要开庭了。
七、问题:
(一)危险驾驶的定义很严格,但对方因中风和老人痴呆,
以及是否有服用影响驾驶之药物,如果我在法院上提出公共危险是否有用呢?
会不会变成对方无行为能力反而对我不利呢?
(二)对方太太说她大哥是在派出所当所长,叫她大哥看过我笔录,
当时她所说我默默的录音下来,有必要对此提出涉嫌妨碍公务吗?
(三)准备要出庭了,我现在只有乙种诊断书,是否需请医师开甲种诊断书,
详述我需要的伤势和治疗方式呢?
(四)我的老师有帮忙处理车祸的经验,说我到法庭上一直指责对方用处不大,
法官主要是看我的主张,主张因为本车祸因就诊休养而延后一年研究所毕业,
对晚一年毕业出来工作的损失求偿,对于"看不到的东西"才是重点,
这笔钱的金额会蛮大的,建议我找律师写张诉状,这样做有帮助吗?
最重要的是,如果对方摆烂不赔偿该怎么办?
(五)台电施工单位在我车祸后的几天我有打电话询问,他们说会负责,
民事求偿也是时效是两年内,这部分我可以怎么求偿呢?
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之前也没有肇事过,
担心的问题很多,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