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说我违反板规,水桶30天,警告1次,我寄信说明原因理论,但却
对我的诉求置之不理,并对我私信给他的内容表示我对他造成恐吓及妨害名誉,针对是以下
两句话,1.找其他管道与他理论,2.乱水桶,所以他就去警察局备案,也寄了照片给我,叫我
配合警察调查
问题:我想请问,1.我找板主理论,透过私信,却不受理,找其他合法管道请他说明,是否是
恐吓,2.再来他跟我说他的上班柜位旁就是我在板
上拍卖的商品,所以认为我是业务代表水桶我,所以我私信他,我对他的惩处有怀疑不公平,
所以他指控我妨害名誉,是否成立,3.如果以上不成立,是否我可以请他跟我道歉,因为他让
我要跑警局一趟,手机排板敬请见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