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4.06.09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有多处擦伤,且怀孕初期
有急诊开诊断证明
肇事者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已报警无破坏现场,因医生说最好在家休养几天,所以明天才要去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机车强制险
对方开车保险未知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上下班途中骑机车停红灯时(静止状态,但我有超过白线),遭右侧垂直车道左转的
驾驶撞伤
六、问题:
人无大碍但脚上与屁股有几次擦伤,因又怀孕初期,所以要求救护车送医
目前人休养中,医生也建议在家安胎几天
但事主非车主,原本说要保险出险理赔,后来又说不要,要私底下解决
因为车子坏的蛮严重的,修理费用需一万多块
昨日肇事者去机车行看了车子及维修报价后,就说机车行报太贵,还凹说我们不用
换的也要换(我们都不怕他去机车行问及看机车况状了,完全都是实报!!)
所以他不处理,态度非常的差,一副流氓口气,还呛跟家人说法院见
(我真的不晓得他可以告我什么)
所以家人也直接回他说‘好,法院见’
对方还说他吃饱等我们,所以我想跟肇事者应该也没什么好谈的了
对于我们受伤与车子损坏的部份,是否就直接提出过失伤害与民事赔偿?
这段时间心情一直很不好,担心小孩问题及伤口的不适,医生说我已有创伤症后群证状
也不想狮子大开口的要求,原想车损,跟医药及无法上班薪资,只想三万块就和解
结果才机车修理一万多块对方就这种态度,真的让人很不高兴
请问是否做笔录时同时提出告诉?
另外因肇事主非车主,这样车主有连代责任吗?
因为没遇过这种问题,所以上来求大家帮忙,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