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祸赔偿的问题

楼主: plok1 (秋水)   2014-06-19 17:11:21
一、车祸发生日期:
6/1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有,也搭救护车前往医院
对方后来也有前往医院挂急诊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最后在医院交警有给我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这算是笔录吗?)
现场没破坏(对方曾试图破坏,但被我喝令禁止)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是机车骑士,不清楚是否有保险(强制险应该是有)
我是脚踏车,没有做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骑脚踏车行经一条单行道旁的人行道,该人行道有在地上涂脚踏车跟行人共用的
那种图案,,我的行车方向是跟单行道相反
后来经过一个T字路口,遭对方骑机车右转直接撞上(也就是对方从我左手边撞过来)
由于对方车速感觉还蛮快,我到路口时看见他只看着反方向,机车直接往右转,
接下来我就直接被撞飞起来,所幸着地时并未撞击头部,仅四肢擦伤,手有肿起来
脚踏车前轮遭撞坏,对方在撞到我之后有倒地
六、问题:
基本上,我是认为,我是被撞的那位,应该是受害者才对
想说对方很年轻,而且这只是小事情,大不了就脚踏车换个前轮
至于四肢的擦伤,看个一次医生有纪录就好
如果能和解的话,当然就和解
所以只跟对方要求换前轮(1000)跟看一次医生的费用(400)
但是对方认为我是在单行道逆向,他没有错,不愿意赔偿
经过稍微几次的交涉后对方也想说上法院嫌麻烦,仅愿意赔偿轮胎钱的一半
如果不要的话,他会去给车行估他机车的修理费用
然后再跟我要求赔偿费用
我的问题
1.基本上,我是觉得私下和解无望,对方一直认为他没错。车祸事件如果双方和解无望
是要直接去提告??还是要先去区公所申请调解??
2.我这样算是逆向吗??因为我觉得人行道的地砖上都有涂上脚踏车行人共用
单行道的另外一头也有竖立脚踏车行人共用的指示牌
那我应该不算逆向吧??(这点希望懂的人可以指点)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6-19 17:26:00
脚踏车也应遵照规定的行车方向...
作者: aa182201 (颗颗)   2014-06-19 17:54:00
人行道还可以撞到你?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19 23:48:00
你描述的双方行车方向为什么我看不懂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6-20 00:20:00
1400....调解个几次 他觉得浪费时间就会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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