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家改建因和统包发生纠纷
统包就破坏屋内设备和配电
目前刑事判决定谳,民事部分是附带民事审理中
虽然已经列了修复的单据给法院
可是因为对方认为金额过多,所以不承认
法院跟我朋友他们说要请公会鉴定看修复应该多少钱
问题:
因为公会也蛮多家的,是应该声请法院裁定一家公会鉴定?
还是自己去找一家公会鉴定就好?
另外,因为之前法官已经有确认原告请求金额,
如果因为鉴定衍生的鉴定费用,是到时候再提给法官?
请法官裁定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这样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