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P99 (XP99)
2014-06-14 14:33:48【事实经过】:
一栋公寓大楼有20户,分别为20个建物所有权人,土地亦同,有20人持份。
然而居住人口超过50人。
一楼的公设土地(骑楼空地)为20个人共同持有。
但是一楼的公设停车超过40台机车,里面有一半以上是各户的家属、亲属或在此居住的
人,所以不够停放,土地持有人的车变成停不进去,因为回家比较晚,要停到马路上,
无法停入大楼公设土地内。
【问题】:
土地所有权人(持份人)是否有优先停车权?
其他住户的亲属、寄居人、朋友等,不属于所有权人,
是否所有权人可以优先他们停?
若是,要引用什么法条或怎么做?写存证信函?(因为车太多)
要怎么写?引用哪一条法律呢来劝说呢?
谢谢法律达人。
补充:此公寓并未有管理委员会,目前是无人管理状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你可以召开区权会,提案该项规定,通过后就可实施比较理想的是要求管委会制定停车管理办法...没有管委会一样可以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也可成立管委会只是会不会有住户鸟你,就没人知道了...先不论你们停车处是否合法,无人管理的停车位本来就有先来先停的基本默契,况且你要如何知道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只有一人?如果是夫妻共有或兄弟共有?就算照你所期待的规定去施行,别户也可以去登记成共有他一样也可享有优先停车权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4 16:04:00没有出来扛的也还是可以开会....
我家之前的屋主就是七兄弟共有,光办过户签名阵仗就很大还有,也没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台车,机车登记在区权人名下,借给亲属使用也不违法吧?照原PO的逻辑来说,还是有优先停车权啊,晚来的还不是GG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4 16:15:00公用?顶多就是大家画个基本格,剩下的就是先到先停吧不过骑楼搞不好根本已经换成容积率了.....那就没有所谓住户保障或优先可以主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4 17:16:00有啦,没领过容积转换的私有骑楼可以自用....当初法令就是为了让盖房时能有骑楼可以用所以以容积转换引诱盖骑楼并提供公众通行...不过这种的大概不太可能不去领容积转换吧.....
原PO说的不是住户保障或优先,而是所有权人优先,看到这我已经笑了一个下午了...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14 18:48:00有画停车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