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诉离、监护权。亲子保护

楼主: yum1983   2014-06-14 12:12:27
※ 引述《lung88 (曾郝尻)》之铭言:
: 事实经过:友人乙女与甲男交往三年,奉子成婚,婚后生下一孩子、婚期未满九个月即
: 发现甲男与前女友藕断丝连,女方会在半夜打电话给甲男、男方甚至有时会在前女友处
: 过夜,但无抓奸在床之通奸实证,女方这几个月来曾试图为了孩子而努力的改变现况,
: 但男方却无心改善,甚至公、婆也希望女方不要再执著、介意于甲男与前女友的‘不当
: 往来’。
: 在此期间,男方不断的在精神上给予女方压力,期望女方能主动的提出离婚(因男方家长
: 重面子,不同意儿子婚后不足一年即离婚,甲男又承担不了家长的压力,所以希望是由女
: 方来主动提出),而这些言论,如:我不懂妳为何还要一段已经不爱你的人的婚姻、妳不
: 要想说用孩子挷住我、为了前女友连孩子都可放弃、这孩子是不是确定是我的我都还很怀
: 疑冽....等等言语在自保的情形下皆有录音。女方家长也曾至男方家恳谈,男方家长公公
: 说,再怎样也不会同意他们离婚的,如果甲男与乙女敢离婚的话,他就把小孩送出国,让
: 甲乙二人再也看不到小孩(婚后与公婆同住)。
: 现况:女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无果,于是看清了,铁了心的想透过法律程序来争取小孩
: 的监护权及自身的权益,因公公曾说过如果离婚即将小孩送出国(这部份也有录音可证),
: 惧怕到时小孩真的不知所踪,所以在诉讼提起前,先带着小孩回到了娘家,也做诉讼的准
: 备,但于途中接到男方家长的电话,要求限时的将小孩带回,不然将找黑道包围女方娘家
: 家,又或者是小孩要卖多少?要求女方开个价!(录音可证)
: 问题:问题一:关于诉离及小孩监护权的诉讼建议
: 不晓得有什么部份是建议女方在找律师正式提起诉讼前需想办法补足的收证(请征信社抓
: 奸在床因费用太高、女方负担不起.....)
: 问题二:若甲男与父母(公婆)至女方娘家要求将小孩带回,女方是否有权拒绝? 这问题
: 其实比较迫切一点... 因女方真的很担心届时小孩被送出国之类的不知所踪,或者在法律
: 程序上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保护小孩不被送走
: 问题三:因女方从北部远嫁中部,所以于婚前即辞去美发设计师的工作,婚后在家待产,
: 目前无业,但随时可再回婚前公司就业,而男方公婆的经济实力较好,是否会影响此案例
: 的监护的争取?
: 以上,先感恩热心回复的版友
: PS.无关问题,单就女方的心里感触... 深深的有被诳骗去当了无薪代理孕母的感觉
: .......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编辑: lung88 (61.231.40.182), 06/14/2014 04:03:23
: 推 jsschen:建议要找律师 06/14 09:15
: 推 yum1983:如果女方也有意离婚,建议离婚的部分可先处理(双方协议或 06/14 11:40
: → yum1983:向法院声请调解)。小孩监护权若谈不拢,再向法院声请酌定 06/14 11:41
原本用推文方式,但文太长很难推,直接回一篇比较快。
原po友人若也有意离婚,建议离婚的部分可先处理(双方协议或向法院声请调解)。
监护权的问题若谈不拢,可向法院声请酌定子女亲权(小孩扶养费可一并请求)。
若担心小孩被公婆送出国,可在法院酌定亲权裁定确定前,先向法院声请核发暂时处分(内容:禁止男方或其家人携小孩出境)。
监护权官司不会只看父母的经济能力,法官会参考社工的访视报告,从小孩出生后受照顾的情形,父母双方监护小孩的意愿及态度,父母个人的品行&健康情形,小孩的年龄&性别,有无妨碍他方行使亲权(ex.阻挠探视)...等等因素,去决定适合监护的人选,实务上将小孩判给母亲单独监护的比例其实不低,原po友人不用过于担心。
若要走法院,蒐集对男方不利的证据是必要的,原文中提到的录音内容是很好的证据,但有时对方可能会否认是他的声音,或是说录音者刻意激怒才说出那些话,可尝试蒐集其他更为明确的证据(短信或line通讯内容,录影画面等),若担心蒐证过程触法,请先请教专业律师。
以上,希望对原po友人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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