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民宿订金违法超收,想要求全额退还

楼主: Cadi (Cadi)   2014-06-10 23:22:59
一、事实经过
我于2011年订某民宿的双人房一间、二晚,并付订金(总房价的五成),
然而由于民宿业者不小心重复接受订房,因此来电询问我们是否愿意延期,
经确认后,业者表示我们可以无限延期,于是我们就同意了。
(以上皆为电话中的对话,事后亦无确认函。)
此后,我们始终没时间去,但因为可以无限延期,所以很放心。
2013年与业者联系时,
业者表示当初并未表示可以无限延期,且表示最多只能延到2014年三月。
虽然我们很无奈,但还是无法成行 囧。
目前情况
我从情理方面尽力跟业者沟通,希望业者退还订金,
但业者不同意,且认为已善尽展期之好意。双方看法无交集。
我上网查询之后,发现有相关法规如下:
  交通部曾于2010年发布 民宿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
  其中第六条指出:民宿业者若收取订金,不得逾约定首日房价百分之三十。
二、我的疑问
A. 在查法规的过程中,在一篇文章看到这样的说法:
  “依法论法,若业者与旅客约定收取订金超过首日房价之30%时,该约定将为无效
 (参见消费者保护法第17条第2项)。”
(资料来源:http://www.justlaw.com.tw/LawReport.php?id=90 的第一段结尾)
于是我再查消费者保护法:
  第十七条:
  中央主管机关得选择特定行业,公告规定其定型化契约应记载或不得记载之事项。
  违反前项公告之定型化契约,其定型化契约条款无效。
  该定型化契约之效力,依前条规定定之。
  企业经营者使用定型化契约者,主管机关得随时派员查核。
虽然内容的确提到“违反前项公告之定型化契约,其定型化契约条款无效”,
但我很纳闷,
2010年的定型化契约,名为 民宿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
2013年的定型化契约,名为 民宿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两者内容大同小异、但名称不大一样,而消保法第十七条里使用的名称是后者。
请问:
我是否可根据这条法规,主张“业者与我之间的定型化契约条款无效”?
(从契约内容来看,答案应是肯定的,但我还是想确定一下...)
B. 我目前打算这样做:
根据定型化契约第六条主张 业者收取总房价五成的订金,依法违反定型化契约。
再根据消保法第十七条主张 承上,因此我们之间的契约无效,业者应退还订金。
请问:诸位版友看法如何?
    (可行?不可行?有什么须注意的地方?其他意见?等等...)
C. 以我目前希望业者退订金的情况来说,还有什么法条是我可以引用的吗?
参考资料:
民宿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 (2010年发布的版本)
https://tinyurl.com/qfrpz4v
民宿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2013年发布的版本)
https://tinyurl.com/nrnzjt7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4-06-11 12:48:00
2011年到现在都几年了,还无法成行~~ XD你都没有证据的话,用“甲方解约通知于预定住宿日当日到达或怠于通知者,乙方得不退还甲方已付全部定金。”电你不就得了。还有没办法去的话,请别人去不就得了。
楼主: Cadi (Cadi)   2014-06-11 15:12:00
谢谢回应,但我想民宿是无法这样电我的,因为我并未解约而是在民宿请求之下延期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6-11 15:37:00
定型化契约范本效力是法律?行政命令或只是行政指导?如果抓比较高位阶看待,只是针对超收部分可以退回,那规定内的30%还是定金啊,不会因为这样而契约整个无效.所以倒不如跟跟对方讨论是否可以转让第三方,或者双方协商各自退让一个数处理.http://goo.gl/qwNsBi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可以认为是消保法17II衍生的法规命令,希望业者遵守,但这份命令是在2013年生效,不能追溯至2010你的案件,而那个范本如果是行政指导的性质,那对业者只是指导,有无效看业者意愿,人家不要就无拘束力;所以可以回到民法有关定金规定处理,但是有办法举证是对方事由而导致无法履约吗?而你之后又和业者协商,以日后履约时抵免处理,人家2013年催告你说明该时间必须设限,您当时是怎怎样回应?最根本的解决方式就是对方乌龙,直接要求业者两倍定金返还处理.此外,假设你当初答应延到2014.03年,有提到逾期未用怎样处理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1 19:16:00
真会拖,业者若直接回答"对不起,换人经营了",You nothing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11 19:23:00
拖这么久的意义是?
楼主: Cadi (Cadi)   2014-06-11 20:21:00
拖怎么会有意义呢?若能去当然会去。现在看来,当初想给业者方便真是多虑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6-11 22:49:00
所以就赌看看对方有留纪录?请求定金返还,给个退让.
楼主: Cadi (Cadi)   2014-06-12 11:27:00
嗯嗯,我再考虑一下,非常谢谢s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4-06-12 17:21:00
可不可以请问一下,定金总共是多少?
楼主: Cadi (Cadi)   2014-06-16 13:26:00
订金是两千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