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
不动产分割之诉
1.是否可以缓缴裁判判费
家无横财,只有一个当初因继承而取得的不动产二分之一所有权,
因为该不动产位于中南部,自己住在北部,又不认识共有人,无法对不动产使用收益,
现在收入大概22k,要负担生活费及房租及学贷,上网查了一下,
共有的不动产实价登录大概四五百万,应有部分二分之一,
所以裁判分割诉讼标的大约两三百万,裁判费则估三万元,
但以目前的收入扣除生活必要开销及学贷,若要一时拿出三万元来缴裁判费,
至少也要存个一两年,所以我一定必须先缴裁判费才能诉请分割吗?
还是有什么方法可以等到判决后或分割后再缴纳呢?
2.分割共有物之诉作为原告一定要出庭吗?不出庭是否会有不利益
因为去南部打诉讼如果一定得出庭,交通费会是沉重的负担,
如果能免真的希望可以尽量不要出庭,但又怕会因此受有不利益
3.不动产分割之诉大概需要历时多久才会判决,通常半年内能解决吗?
因为好像是一翻两瞪眼的案子啊!双方各自亮出所有权后,应该就没什么好争执的吧?
如果是想要求变价拍卖,并分得应有部分的价金的话
谢谢版上的高手们恳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