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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KINGxxx (pretty) 看板: LAW
标题: [问题] 侵占罪被害人出庭
时间: Tue Jun 10 22:25:43 2014
各位前辈好
小弟完全没有法学背景 请各位前辈帮忙解或一下
我收到一张传票以侵占罪被害人 要求我出庭
但我根本不知道什么事情= =
传票上面什么事由? 被告是谁? 案发时间? 什么都没有
想请问正常以传票要求某人出庭就是这样吗
那我哪知道什么事情阿 我哪一件事物被侵占了~"~
以上是我一开始对传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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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终于想起来有一件事情
我在今年2月初时,遗失了一支手机,我有去报案
三个月后那个警察分局的检查员打电话说找到手机了
要求我前去领回
过程无外乎就是资料填一填 比对一下
我最有印象的的就是那个检查员有问我需不需要告捡走手机的人
我想说很麻烦 手机也不是太高级 领回就好了
因此就说不要告 这样就好了
所以我现在的疑惑是......(假设真的是这件事情)
难道我说不要告,检查员还会自己继续跑流程下去吗
还是说根本就是那个检查员自己的疏忽阿 ???
以上 请前辈解惑一下~谢谢
即将人生第一次出庭 难免有点紧张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