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4/4/30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现场无破坏,过了2周之后有回警察局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无保险(有无强制责任险不清楚)
我方有保第三责任险,伤害,财损,车体险乙式等等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这是警察画的现场图
我是A车在火车站前的圆环上面,由于我没注意到B车,所以在圆环上面撞到B车
双方无超速,无酒驾,现场无交通号志,无证人
六、问题:
在车祸发生当天我就马上联络我的保险公司出险,之后就是保险公司与对方洽谈
现在的情况就是,己方的保险公司认定我的车在圆环上面,圆环的路权比较大
但是我在找停车位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车,责任判定是对方7,己方3(这样判定有问题吗?)
之后保险公司跟对方协调时,跟对方求偿我车子的修理费用
由于对方没有保险,觉得我开车没注意撞到他的车
他居然还要赔保险公司修车钱觉得不可思议无法接受
我的车修理14000,对方的车修理6000元的样子(双方全部修车费不会超过3万元)
在星期四5/29号要上调解委员会,由于对方无法接受保险公司的责任判定
所以星期四大概和解不会成功,对方说和解不成要告我.....
请问遇到这种无法沟通的人要如何处理呢??(对方无路权的观念,很难沟通)
我在网络上查询过,车祸30天之后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果后天调解不成功的话,之后再申请研判表,在去调解委员会调解一次吗??
还是我其实可以不用理会对方,让他告上法院呢?
保险公司的人是说我可以不用理会对方,对方不付钱他们会申请代位求偿
这是个小车祸擦撞但是对方一直打电话给我
还要去调解又一直说要告我,让我觉得很烦
请教这种事件应该如何处理呢 Orz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