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试用期的问题想请问各位版友:
敝人任职于某个单位
当初老板说试用期半年
半年以后聘用为正式职员并调薪
期间工作状况良好并无重大问题
过半年后未依约定调整
到了八个月后才问老板试用期过了没
老板给了一个很虾的理由后说还要再观察
言下之意是说要延长试用期
目前已试用期九个月将迈入十个月
对可能是因为缺人所以不放人
但又不给人合理薪资及无限试用期
感觉一直被利用占便宜但我方无任何保障
好像对方随时要你走也行…唉
Q1:法律上延长试用期合理吗?
Q2:若我现在不想待了要提离职?
是否还需要遵守什么劳基法的规定?
网上爬文满三个月未满一年要十天前提,但我仍是试用期非正式员工,请问介定?我是否需遵守此规范?月底前提离职蛮担心对方不满蓄意刁难甚至不给当月薪资之类的,请问我该如何是好?
希望有了解法律的人可以解答,衷心感谢!
= =没虚 法律上哪一条是有写试用期的你给我看= =
我知道法律上已无明文规定试用期,但普遍公司仍有试用
要离职一样要10天前提,依法你就是公司员工,没什么未满试用期这回事。提离职被为难请洽劳工局协助。
当初规定试用期半年,延长试用期他说了算?不履行规定他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5-27 06:49:00没有试用期这回事 他不调薪是他的事 你不干依照劳基法来就好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5-27 06:51:00基本上你就算是正式员工了.. 对方不给薪水申诉就是了
1.没有试用期 2.他开的薪水不满意可以走人 当然要符合劳
基法规定 3.你已经是正式员工而非试用期法律上无试用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27 12:32:00简单讲,请以一个正式被雇用的劳工去想,现在问题在薪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27 12:33:00你可以主张要求雇主履行契约,不然就诉请资遣
以前有试用期的时候要看工作性质讨问延长合理否?但很多
雇主用尽瞎理由来处理这段而不面对问题等就因缘际会下拿
掉,对员工有利有弊,请先检视下就算期内你的基本权益是否
具备?若否,较好好想想尽快决定不要再拖到离职预告期要20
日的窘境囉~先找好新工作,有时候以退为进是种手段.
正式员工需两周前提再离否则会扣薪,并说虽缴劳保但并
不适用劳基法因此无法10天走合理吗?朋友说保劳保不等于
适用劳基法需看单位聘雇职称及行业分类,例研究人员似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