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3.4.3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有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那天在上班途中,有保持安全距离,红灯转绿灯后
可能是油门不小心踩太大力,撞上了前车的屁股
对方车子屁股凹陷,车上的人都没有受伤
报了警,做笔录,没有其他违规事项
保险公司也赔偿了,和解书也签了
本以为平安落幕
上周对方来找,说要我再给他9000元的车马费
因为他车子维修的日子都坐出租车上班,要我付9000元的车资
我觉得9000元很夸张,要包红包给他,他说不要,他就是要9000元
我觉得不是很合理,所以就没有要给的意思
对方昨天打电话来,说要找律师告我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六、问题:
查了法条,如果是对方受伤来返医院看诊的车资是要赔的
或是对方受伤,看护费等等这些要赔
可是对方没有受伤,只是车子送修
而且明明家里有机车,附近有公共汽车,他就是要坐出租车
看他上班地点
车资也绝对没有到9000元这么多
现在说要告我,真的很错愕
请问我该找律师吗?
我会被告成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