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之铭言:
: ※ 引述《actomorrow (德鲁伊熊)》之铭言:
(上文与本事件无关部份恕删)
: 刚刚act兔毛肉写站内信来骚扰我,我是不是可以像这篇写的一样
: 去告他公然侮辱或是民事??
1.请告,不过你在水球以影射字眼辱骂别人‘放屁’一词,怎么解释?
‘别瞎掰了,短信干不特定媒体(屁事)?’证据1.05/14 13:54
: 另外他信中说他不介意当恶人,吓死我了,等等我要去身心科挂号
: 取得被心生畏惧,晚上睡不着觉影响生活甚巨的就医证明
2.私人信件部份:‘讽刺别人很有趣吗?’
第一段对于ewings恶意言词讽刺本人‘(屁事)’字眼部份,提出私人意见
这叫做恐吓?哈!!好好笑!!
在就该信第二段,我提醒‘但是(说错话影响到我),我不介意当恶人!’
请问ewings帐号申设/持有人,bbs公共管理规定,有没有提醒不得以辱骂及
不当字眼影响他人??
: 那样我是不是可以告他恐吓罪阿..............吓鼠人搂
: a592925和我真是可怜~~~~
‘那样我是不是可以告他恐吓罪阿..............吓鼠人搂’
说我恐吓?刑事或许我不能告,不过民事部份?!民法148条
“民法第148条(公益违反之禁止、权利滥用之禁止、诚信原则)
权利之行使,不得违反公共利益,或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
在基于148条我还是可以行使民事194条,因为ewings对不特定人士宣称所谓
‘我恐吓他’不实言论,确实影响我的‘名誉’部份,我想,大家都看到了。
你ewings帐号申设/持有人自己去想想吧,其他就不需要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