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的程序错误,
请向板务部申诉。
法务助理 akaume
附注:
1 .于看板中发表不当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
一款,属看板违规,并依同法第八条,应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本板并
无管辖权限。
2. 看板违规请向板主申诉,若对板主之处置有疑义,请向看板所属小组长申诉,
若对小组长之处置有疑义,请向所属群组长申诉,若对于群组长之处置有疑义,
请向板务站长申诉。
※ 引述《wangwechung (王维中)》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wangwechung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KY
: (b)文章编号:
: 3.欲申诉之判决︰
: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没理由停权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