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兼点名] 追溯不当言论的最长期限

楼主: going90 (执念最高强的强中手)   2012-03-30 10:33:05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如题,组内看板处理不当言论的方法有积极的主动处理跟消极的设立置底检举区两
种,虽然个人偏好前者,但我对这两种作法都可接受。不过难免会有板主跟被骂的人都
没注意到的不当言论。若当事人太晚发现而检举,是否处置都会造成争议,要求板主时
时查看前文对板主们而言又太辛苦了点。藉著此次有使用者申诉两岸板板主的事件,请
组内所有看板的每位现任板主都来发表意见。到底各位认为最久可以追溯到几天前的文
章,我会在两周内做出结论。
  现任板主们每位至少要在七天内到 PoliticBM的本文下推文或发文回应,若卸任板
主们有意见,请直接回文。
作者: NPLNT (NPLNT)   2012-04-02 02:42:00
同意going90版主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2012-04-02 13:47:00
主动被动可以互补~两者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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