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兼点名] 追溯不当言论的最长期限

楼主: momoTT (我不愿让你一个人)   2012-03-24 22:36:31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如题,组内看板处理不当言论的方法有积极的主动处理跟消极的设立置底检举区两
: 种,虽然个人偏好前者,但我对这两种作法都可接受。不过难免会有板主跟被骂的人都
: 没注意到的不当言论。若当事人太晚发现而检举,是否处置都会造成争议,要求板主时
: 时查看前文对板主们而言又太辛苦了点。藉著此次有使用者申诉两岸板板主的事件,请
: 组内所有看板的每位现任板主都来发表意见。到底各位认为最久可以追溯到几天前的文
: 章,我会在两周内做出结论。
:   现任板主们每位至少要在七天内到 PoliticBM的本文下推文或发文回应,若卸任板
: 主们有意见,请直接回文。
首先很抱歉这是由于我个人疏忽所引起的,在此先为这一点道歉造成大家的麻烦
真是不好意思<(_ _)>
在处理两岸板的违规时我一向都倾向由板主自己抓,因为即使是在置底单纯的检举
也有可能在板上演变成口舌之争,所以基于希望板众能理性讨论的前提上,我倾向
把他们有可能吵架的因素降到最低,这次是我没在置底检举处说明检举期限,以致
板众有疑虑而申诉,等到大家都讨论完后我会依照小组长的结论再补上说明。
前面有些板主说的很好,一些重大违规的确不该受限板主也应该在发现后主动处理,
所以我个人会订7天为检举期限,但重大违规则不受限(重大违规由板主认定)。
另外虽然我也很希望某些违规改成由当事人检举(这样板主不知道会轻松多少= =a),
但是有些比较激动的使用者到后来会变成互相对骂而不检举,我是比较不希望板上
有叫骂文啦而且给他们检举又会种下仇恨的种子(虽然说好像已经仇深似海了= =a),
所以这方面我还是自己抓,比较轻微的会看对方的反应再决定要不要抓=.=
暂时先想到这些,如果还有什么错误的地方也麻烦大家不吝指教,非常感谢<(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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