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家语言发展法初审过了 政府得设台语专

楼主: cradredtade (☆☆☆☆☆☆☆)   2018-05-07 19:46:36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5070136-1.aspx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通过“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将送院会审议。未来完
成立法后,政府得设台语专属频道。
初审通过的“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明订,政府捐助从事传播的财团法人应提供国家语言
多元服务,并得设立各国家语言广播、电视专属频道及各种形式通讯传播服务。
另外,法案中有关国家语言列国民教育基本课程的规定,会等到12年国教108年新课纲开
始实施后3年才会正式上路。
列席会议的文化部长郑丽君前曾说明,未来“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完成立法后,将有足
够的法制基础成立台语专属频道。她今天在委员会审查草案过程强调,整部“国家语言发
展法”就是基于语言不是只有沟通工具,它也是历史文化的媒介。
除了行政院版,包括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管碧玲、黄国书、许智杰、张廖万坚、吴思瑶及时
代力量党团都有提出“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版本,最后主要依照行政院版草案条文内容
通过,后续将送立法院院会审议,院会审议前不须交党团协商。
初审通过的“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重点内容还包括:“国家语言”是指台湾各固有族群
使用的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国家语言一律平等,国民使用国家语言应不受歧视或限制;
中央主管机关应定期召开国家语言发展会议,研议、协调及推展国家语言发展事务;政府
应定期调查提出国家语言发展报告,建置国家语言数据库;中央教育主管机关应于国民基
本教育各阶段,将国家语言列为部定课程。
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草案时,与会朝野立委对于攸关政府得设台语专属频道的条文
内容均无异议,顺利通过。不过,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柯志恩指出,外界关切草案内容另有
条文提及“学校教育得使用各国家语言为之”,担心会不会因为授课老师个人的自己想法
,造成学生必须在固定上课时间使用不熟悉的语言?
对于柯志恩反映一些家长对相关条文内容的质疑,郑丽君说,法律强调的是学习权的保障
,至于怎么学?怎么教?还是回归教育专业,学校教育有其一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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