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教团吁产学合作生纳劳基法 教部:另立专

楼主: cradredtade (☆☆☆☆☆☆☆)   2017-05-24 14:08:09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2481858?from=udn-catelistnews_ch1012
针对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今天主张,修法将实习生及产学合作生纳入《劳基法》中的“
技术生”,以保障他们权益,避免产学专班学生沦血汗劳工。不过教育部不支持这样方向
,将研拟订定专法来规范。
教育部技职司长杨玉惠表示,专科以上学校的实习样态非常多样化,有些实习没有任何津
贴,例如教育系学生到教育部实习。如果将实习生纳入劳基法,可能造成学生找不到实习
场所,教育部仍认为,不适宜把实习生纳入劳基法。
杨玉惠说,实习生不是技术生,学生是因为课程需要才去做实习,身分还是学生。此外,
教育部正在研议大专生校外实习或产学合作专法来规范,以保障各类型实习样态的学生权
益。
全教总:产学合作生屡遭剥削 应纳劳基法保障
【中央社台北24日电】产学合作学生遭剥削的情况不断发生,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今天
呼吁,应将产学合作学生视为劳基法中规范的“技术生”,以明确的法规保障。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张旭政表示,近年屡有产学合作学生遭剥削的新闻事件发生
,有实习一年、每日工时超过14小时,有遭业者以未依约定离职为由求偿新台币59万元,
还有要求实习生伪造电梯保养记录等。
张旭政认为,学生到校外付出劳力,并不是成熟的劳工,应该要有更高的保障。但现在的
情况却是,产学合作生既不适用劳基法,又没有其他法律保护。
全教总法务中心执行长林金财表示,产学合作生不是廉价劳力,应视为劳基法的“技术生
”,适用工时、劳检等保障。目前建教合作专法管理,能对厂商做出的裁罚,最高才新台
币25万元,如果能用劳基法,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裁罚最重可达上百万。
林金财呼吁修正“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17条,明确增订“实习生视为劳动基准法之技术
生”,并“应由中央主管机关制订一致性的规范”。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张廖万坚表示,学生变成血汗实习生或业界的廉价替代劳力,对学习不
利,现在规范过于松散,希望教育部做出全面性的检讨,对症下药。再过2个月的暑假,
就是产学合作实习的旺季,希望能尽快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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