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thil1: 我就小小声的说一句,家登的对手在专利上用的字眼有时候 06/25 23:16
→ ithil1: 有点……特殊,只用关键字捞有时候会漏。 06/25 23:16
刚刚粗略看了一下,直觉上应该是有侵权。
不过,原告的翻译品质、怪怪中文的专利,难道没有被先挑起明确性的问题?
还有举发用的前案,感觉也不是十足的充份。
不管是原告或被告的哪一方,其实是可以丢丢IPR看看。(PTAB的专业度
绝对不会输给台湾的专利三组吧)看台湾这个举发的前案是不是真的棒到
美国也是认为足够充分无效原告的专利。如果美国不是这么认为,就知道
台湾审的粗不粗糙了。而且我相信诉愿(或后续法院)的审理就会不一样了。
不然这会吵很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