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son (下大雨)》之铭言:
: 如你自己说的,平时检索也是几百件专利在扫,就算是编制一个人,
: 给一个月时间,应该也可以检完了.
很遗憾,不是每个案子都有一个月可以处理。
: 又如你自己说的,看懂原来文章,很难吗?
: 原文是说事务所1000件全检耶,不是几百件外包,没有人在扯几百件外包.
: 这就是为何不只我还有其他两位大大都觉得这样的做法令人疑义.
我帮忙做个懒人包,怎么诠释自有公评。
原文:
“于专利诉讼阶段,若被告迟迟无法检索获致有利前案证据时,部分律师有时会建议针对被
控侵权专利所属专利分类号进行全检,如此事务所不输入任何关键字进行筛选,直接针对
相同UPC、CPC或IPC+F-term分类下的所有专利全面地毯性阅读,确保没有遗漏任何重要前
案证据。事务所一般会事先提供进行相关检索分析的估价,例如若某个被控侵权专利所属
日本专利分类F-term下约有1000篇日本专利公开案时,日本事务所便据此预估研读此1000
篇日本专利公开案、出具近似前案证据报告费用。”
推文的讨论都是由此延伸。有表达意见的大致有:
推 SPEman: 分类号全检也太大工程了!要检多少国家… 06/20 21:13
→ brson: 这篇感觉不太专业 06/20 22:29
推 patentable: 全检应该不是开玩笑吧.. 06/21 00:00
推 MrCAKE: 如果F-term够精确,也真的只有1000篇,全检也还好吧 06/21 13:17
推 piglauhk: 一件专利看一小时 5000元 一千件也才5百万 在十亿面前 06/22 22:48
→ piglauhk: 根本零头中的零头... 06/22 22:48
→ VanDeLord: 一件1000多行情就算很好了 06/23 19:57
: 我可以怀疑那文章是不是你写的,就如同你可以一直推荐那篇文章又坚持不是你写的,
这文章不是我po的,我也只是针对1000篇全检跟板友交换意见罢了,
不知道哪句话让你觉得我有推荐这篇文章,可否明示?
: 这都是我们的自由.
: 回到本题, 再说若一直找不到前案, 只检索FI/FTerm 1000件,其他分类号就都放掉不用检索
: 吗? 至少我待过的宏达电跟台积电都是不允许这样的.
同样的,请你明示,文章哪里有写到其他分类号可以放掉?
就整个文句看起来,作者应该是就他个人经验,
说有律师建议,若实在找不到前案,可以把1000篇全检当成一个选项。
: 我不知道你是哪家的ih 还是明明是if 又说是ih , 反正这些也不重要.
这本来就不重要,我完全同意。这边只有一个人一直想追根究柢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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