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CAKE (Keep Working)》之铭言:
: : 我蛮同意b大这段所讲得,如果没有全部检索完比完,要如何知道FI/F-term精不精确?
: : 当FI/F-term检索完,还必须继续检索其他分类号,所以检索总数必然不只是1000了。
: : 甚至是1500...2000...2500...
: : 而FI/F-term的1000件给事务所,之后是又要给谁呢? IH自己检?自己比?还是事务所
: : 继续检?事务所比?
: 当手上有1000篇专利,肯定不会马上从第1篇读到最后1000篇,
: 我会先花一两个小时去扫一下这1000篇的大致内容(可能从Title, Abstract或图),
: 来确认1000篇中有多少与检索标的相关,
: 如果相关专利还算多(例如七成,因个案而异),或是大部分已知的相关专利都在里面了,
: 我会认为这是精确的,可以开始逐篇细看,但如果相关专利比例太低,也许就不会往下做
: 这1000篇的来源有很多可能,例如关键字检索、分类号、专利权人检索等。
: 所以当看到这篇文章说,律师可能建议分类号的专利全检,
: 我认为若是判断该分类号够准,当然是可以考虑的。而且文中的范例是1000篇,本来就不
: 是很夸张的量。如果1000篇中有不相关的,分析时自然也会跳过。
以上应该是个人的前置作业偏好与判断,就是要决定取怎样的检索范围。
但当决定好范围了之后,不管是许多局部或大范围,反正加总起来,
FI/F-term若真的是1000篇,
我是真的会从第一篇开始检,大部分过程就如d大讲的,图很不像(独立项里的
重要元件都没出现)
基本上就不用看,就下一篇了,并不会每篇去详详细细看。然后到最后再对像的做排序
并进一步看(还没决定要全看:))。
我可能比较懒,我自己对于每个诉讼,很详细把前案专利从头到尾看完平均应该
不会超过10篇。甚至大概就是取最像的5篇。在Article One当reviewer时也一样。
诉讼界常听一句话:A picture says it all.
当然我们一定找的到理由去吐槽这句话。但有兴趣的人不妨也可以去体会这句话。
为什么人家会这么说?
: i大/b大的问题,"要如何知道FI/F-term精不精确"
: 我的判断方式已经写在前面,大概是"精确"两个字让人觉得不顺眼,
: 因为不管是分类号,或关键字检索得到的专利,都要在检全与检准中取得平衡,
: 要100%精确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只要在实际细读前合理判断足够精确就够了。
: 至于这个部分:"当FI/F-term检索完,还必须继续检索其他分类号,
: 所以检索总数必然不只是1000了。"
: 文章的前提是"若被告迟迟无法检索获致有利前案证据",
: 我的解读是在这情境下被告几乎已经没招,关键字检索、非专利文献都已穷尽,
: 这时如果有找到够精确的分类号,没有不用的道理。
: 就算最后没找到前案,也不代表全检分类号的决定是错误的(也可能真的找到前案,所以
: 不能事后诸葛)。 做这些决定是IH的日常(综合考虑预算、人力、经营风险等)
: 至于专利是要事务所读、IH读或如何分配,是另外一个问题,
: 我先前提到外包的手法只是经验分享而已
所以您FI/F-term是留到最后阶段?全部的关键字及分类号都找遍了
才会再用FI/F-term检索? 感觉有点是又有点不是。 ;P
有板友来信问,我个人看法其实也是不太建议这种给事务所1000件FI/F-term 全检
的做法(纵使已经取好范围了)。 感觉就是有点盲目委托。我是倾向于iH本身是
可以自己执行的,就如d大所说的,iH(至少至少)是可以滤掉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