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欧盟企业偏爱保护创新的工具,营业秘密或专利?
http://bit.ly/2uYBDJW
欧盟知识产权局(EU IPO Observatory)于2017年7月13日发布《通过营业秘密和专利保护
创新:欧盟公司成功的决定因素;Protecting innovation through Trade secrets and
Patents - Determinants for European Union firms》的调查报告。
不论是营业秘密或商业秘密,本研究目的在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基本指导,以便进一步发展
营业秘密框架。同时,使欧盟《营业秘密指令》2016年得以实施。
该调查近20万家欧盟会员国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公司,进行了解通过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
创新。调查的重点放在企业对专利或者营业秘密的喜好以及影响保护策略抉择的因素上。
虽然之前的分析经常把两者当作相互替代品,本次研究强调了这两种保护方法的互补作用
。
调查还发现,营业秘密更有可能被应用于商业方法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果创新涉及一件有
形的商品而非服务,则使用专利来保护创新。
该报告称,过去,关于营业秘密的研究很少,而且它们与专利的关系常常被曲解。现今逐
渐被视为互补关系,例如:当在激烈的价格竞争市场上,人们倾向于使用营业秘密而不是
专利。而在激烈的质量竞争市场上,人们还有可能同时使用营业秘密和专利。还有,以下
发现:
● 创新型公司会同时使用专利和营业秘密。
● 所有成员国各类型公司使用营业秘密高于的专利,平均比率52.3%(商业秘密)及31.7%(
专利)。而大型公司喜欢商业秘密69.1%,专利占52.8%(中小企业为51.2%,30.4%)
。
● 商业秘密在芬兰特别受欢迎,78.1%的公司使用营业秘密,然而只有33.2%的公司拥有专利
。商业秘密在德国也很受欢迎,74.1%的公司使用商业秘密,47.8%的公司使用专利。
● 意大利创新公司使用的商业机密比克罗地亚的营业秘密多出三分之一。
● 专利和营业秘密之间的最小差距是比利时和英国,而差距最大者是芬兰、匈牙利、立陶宛
及荷兰。
● 当创新求企业变革时,使用专利和营业秘密都可能是属于研发支出高的公司。
● 营业秘密使用于新创公司较高。
● 与专利相比,工程/技术测试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及相关活动部门的营业秘密使用率非常高
。
● 当产品是好的(并且需要逆向工程)而不是服务时,更有可能使用专利来保护。
● 营业秘密更有可能用于维持竞争优势。
● 营业秘密在价格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是首选(商品型市场的差异化程度很小,利润率只有通
过成本/流程创新来提高)。
● 营业秘密与专利两者都会用于竞争激烈的市场。
美国国会通过“保护营业秘密法案”
至于美国方面,于2016年5月11日由美国国会通过“保护营业秘密法案”,提供营业秘密
所有人利用联邦民事诉讼理由、而非限于各州的州法或刑事执行来取得保护。也就是说,
美国“保护营业秘密法案”效力扩及全美国。由于营业秘密在属性上未取得专利或未揭露
于大众,其保护对许多美国企业的商业可行性(commercial viability)至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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