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回文一下
我看了原po内文怎觉得揭露书不是专利说明书
应该就是普通的揭露资料吧?
我觉得你最好可以把有别于先前技术的技术特征点出来
写出习知技术有何缺陷
所以本案欲改良的问题在于? 解决此问题的技术手段为何?
接着把技术描述一下(越详细越好)
专利的东西就是越明确越好
另外 专利方面的用字遣词你就不用烦恼了...
接着
以下先叙明我不确定原po的情况是不是这样
但总是遇到一堆没有in house PE的公司或学校单位
觉得有极高比例的发明人需要严格被教育
这类型的客户每次都一副
"发明也是专利事务所的工作之一"的态度
甚至碰过实施例在脑海中...
而且还不是完全幻想出来 是需要事务所一起想的那种
(何时变成研发工程师了我都不知道)
台湾一堆客户的大方向似乎都是
1. 发明不太算是发明人的事情 只要轮廓有出来就好
2. 发明和专利都是专利事务所的事情
如果技术内容交代不清不楚 如果你敢这样给
就要勇于承担由事务所自己理解技术内容所写出来的说明书
老话一句
发明人理应是最理解自己发明的人 技术层面上自然会比事务所强许多
若你所提供的资料越完善
专利从业人员越能理解你的技术内容
就更能在说明书多加一些可能用的到的文字或实施例的变化
可惜但蛮常碰到的是 发明人都会认为
"一直问东问西或者要我补充这个补充那个"
"那我还要你们事务所干嘛"
(叹)
注: 给原po
大部分事务所应该都是绩效制
若发明人给的资料太少
由于要达到绩效点数的关系
有些专利工程师可能就是真的发明人给很少 他就写很少
你不能说他错
若遇到那种你给很少(几行而已)他还帮你掰出个30页之类的专利师/工程师
那真是佛心来着的不然就是时间太多
※ 引述《hidexjapan (hide0504N )》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们公司最近将申请一个广告刊登的专利
: 已经有和专利公司联络过
: 目前我被分配到的是撰写本专利的专利技术揭露书
: 其中发明背景的部分,有提到要写
: 解决该问题的习用技术手段
: 习知技术手段的缺失
: 想请问大家
: 习用的技术手段和习知的技术手段
: 这部分需要叙述有类似专利的做法吗?
: 或是直接叙述目前业界常用的方式/流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