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车用马达专利诉讼 Intellectual Ventures挑战汽车大厂及零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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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美国知名专利授权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以下简称IV),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状控告汽车大厂德国宝马(BMW)、
日本丰田(Toyota)、本田(Honda)及日本多家车用零组件制造商,
所进口美国贩售供应之车用水泵帮浦、
EPS电动辅助转向系统相关马达及控制组件等(见表一整理),
侵害其5项美国专利(见表二整理),
并构成美关税法337条所述不公平贸易竞争行为。
据此,IV要求ITC发布排除命令(exclusion order),
以禁止侵权产品及使用前述产品之车款进口,并针对已进口之侵权产品,
发布停止暨禁止命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以禁止其继续供应贩售。
申诉人为证明违法情事,在ITC 337调查必须出示受美国专利保障之产物品,
以证明其相关产业存在于美国境内之事实根据。
因此,本案IV为证明其专利开发及产业应用活动及产品,
于是移转取得原专利权人 Encap Technologies公司之5项系争专利
以及在车用马达和水泵等组件生产制造厂房施设,
劳务及资金之显著投资情形,来证明其满足美国国内产业要件。
同时,IV亦于3月20日在美国德拉瓦州联邦地方法院,
以相同5项专利,对相同7位被告提出侵权指控(参见表三整理),
并要求联邦法院给予依据美专利法284条之侵权损害赔偿、
以及依据专利法285条之合理律师费等法律救济,但未要求发布禁制令。
IV可能面临之挑战
本案原告IV并无专利开发应用及产业活动及产品,
却经常透过旗下子公司或空壳公司来兜售专利、
要求授权或发起侵权诉讼,严格来说,
IV的营运模式属于PAEs或是NPEs之一,
为何选择在ITC进行诉讼,可能面临之挑战及引发诉讼攻防有哪些?
一、ITC 进行100天快审计画。申诉人为证明违法情事,
在ITC 337调查必须出示受美国专利保障之产物品,
以证明其相关产业存在于美国境内之事实根据。
因此,本案IV为证明其专利开发及产业应用活动及产品,
于是移转取得原专利权人 Encap Technologies公司之5项系争专利
以及在车用马达和水泵等组件生产制造厂房施设,
劳务及资金之显著投资情形,来证明其满足美国国内产业要件。
二、暂停诉讼议题。IV在联邦法院以及ITC采取双管齐下策略,
推测,联邦法院可能暂停诉讼进行,以等待ITC调查结果。
三、专利有效性及侵权议题。IV在2012年向Encap Technologies移转
取得本案专利。此波攻击目标主要针对水汞马达及动力辅助转向系统零组件供应商,
而汽车品牌大厂受到牵连且可能影响美国市场销售。
四、禁制令或排除命令议题。就公共利益考量而言,
前述汽车品牌在美市占率显著,而水冷帮浦及动力转向系统组件,
亦属一般车用必需品,很难发布禁制令。
现今美国市场,川普政府贸易保护色彩浓厚
,这些日本厂商多为汽车大厂之主要供应商,
受到”美国制造”及”美国优先”策略影响,
再加上美国NPEs专利流氓猖獗,有形无形之中,
垫高企业营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