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自驾车LiDAR专利诉讼 谷歌旗下Waymo告Ube

楼主: chunnitu (chunni)   2017-03-02 15:31:13
【情报】自驾车LiDAR专利诉讼 谷歌旗下Waymo告Uber窃密及侵权
http://bit.ly/2mwjS1D
2017年2月23日,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子公司Waymo LLC
向北加州法院指控Uber (优步)与其子公司Otto窃取机密与侵犯三件LiDAR技术专利。
Waymo提出四项指控:
1. VIOLATION OF DEFENSE OF TRADE SECRETS ACT
2. VIOLATION OF CALIFORNIA UNIFORM TRADE SECRET ACT
3. PATENT INFRINGEMENT
4. VIOLATION OF CAL. BUS & PROF. CODE SECTION 17200
本案主要涉及自动驾驶车之重要技术LiDAR(Light Detection And Ranging)
光传感技术,Waymo指控优步与Otto窃取Waymo研发之LiDAR机密资讯,
用以加速Uber的自驾技术开发。本案三件系争专利,皆是Google所拥有。
US8836922 Devices and methods for a rotating LIDAR platform
with a shared transmit/receive path
US9086273 Microrod compression of laser beam
in combination with transmit lens
US9368936 Laser diode firing system
Waymo LLC是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子公司,
已投入7年时间研发自动驾驶车技术。
Waymo宣称所开发LiDAR是一种独特的高性能的雷射光系统的传感器,
专为全自动驾驶车辆的操作提供关键信息。
利用雷射光的扫描和映射技术,从物体即时呈现3D图像的世界。
当安装在车辆上并连接到适当的软件时,
Waymo的LiDAR传感器使车辆能够“看到”其周围环境,
从而允许自驾车辆检测交通、行人、骑自行车以及
车辆等任何其他障碍物,以达到”看见”的安全驾驶。
Waymo的LiDAR具有360度的视野,
能够辨识黑色及检测到人类驾驶员可能会错过的潜在危险。
为了将自动驾驶汽车导入大众市场,
Waymo投资了数千万美元于自驾车硬件和软件的开发。
被告有Uber Technologies, Inc.及Ottomotto LLC与Otto Trucking LLC公司。
Uber于2016年5月收购Otto,而Otto创办人之一Anthony Levandowski
曾于谷歌自驾技术研发项目中担任主管。
当然,Waymo提告前须秘密进行有利蒐证,且已有1年多时间,
Waymo从下述事实阐述,企图证明Uber的LiDAR技术实际上是
Waymo的LiDAR技术。提出以下:
Waymo指控他在任职时2015年12月下载多达1.4万个
高度机密档案于他自己的电脑上,
随即1个月后离职并于2016年5月成立自驾卡车公司Otto,
之后于8月以6.8亿美金被Uber收购。
Uber曾经于2015年2月尝试自己开发自动驾驶汽车,
宣布与卡内基梅隆大学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并在匹兹堡建立Uber先进技术中心。
然而到2016年3月显示,CMU和Uber之间合作似乎“停滞”了。
因此,Waymo质疑Uber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是基于Google的基础上。
Waymo宣称已投入7年时间研发自动驾驶车技术。
反观,Uber在2016年8月之前,内部并没有LiDAR解决方案,
尽管Uber与卡内基梅隆大学18个月的努力,及收购了Otto。
但到2016年9月,Uber代表曾向内华达州的监管机构表明,
不再使用现成的或第三方LiDAR技术,
而是使用自己“in-house”LiDAR系统。
结语
自动驾驶车技术已是颠覆汽车产业的关键技术之一,
Google先后投入7年时间研发,目前还在测试阶段,
企图从IT硬件切入汽车大众市场。
反观,Uber以汽车共享经济概念起家,
企图从共享平台切入汽车市场。
本案是Google首次启动自驾车专利战阻挡竞争对手,
他们何者胜出,端看手上握有智财技术布局。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03-02 18:52:00
这听起来跟专利没咋关系阿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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