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专利发明师?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2-25 15:02:32
※ 引述《brson (下大雨)》之铭言:
: 是法官说得算啊,台湾原告胜率约是1成,也就是原告败诉有9成.
: 这9成中,有哪些是被告又用被告本身自己的专利,去打死原告的? 或是干扰?
: 是哪一件? 给个案号? 这比例有多高? 不要觉得每间公司都可以像ibm这种等级这样玩.
: 我现在在htc,你是不是要说这也不能代表业界.
: 我们看过很多事务所,但他们来接案都不会太唬烂,如果太唬烂,
: 上面的问题就是我们会问他们的
: 给出数据统计才是客观解释, 不要觉得大家都不懂这些话术.
既然在讨论防御 何必只挑1成的胜诉率来讨论?
最粗浅的防御 别人告你时 你有专利权反告
姑且不论会不会胜诉 你反告时
对方难道不需要花人力 物力 资源去研究 去鉴定你的专利
对方难道不需要花人力 物力 资源 去攻防你的反告
反之 你没有权利 连告都不行 只能乖乖被告 这是最粗浅的差别
还有 就我所知 htc跟通讯大场之间的诉讼 也有和解收场的
虽然我不了解专利在htc谈判中能有多大的分量
不过如果在和解谈判中 对方产品虽然没有侵权
但如果对方对你方专利特征有兴趣 双方可以用交互授权的方式和解
反之 你没有专利权 你的筹码是“0”
最后 我也赞成原始发文者的意见
如果你们产品没有什么发明能量的话 “千万”别来申请专利
以免浪费贵公司的金钱跟时间 我的立场是如此
但不可否认 有没有“权利” 就是“有”跟“没有”的差别
他的效果 还是要看发明本质 权利人目的及如何行使而定
以上
作者: z3919870 (zachary)   2017-02-25 17:46:00
前提是专利真的能拿来告人阿,不能告人的专利,我怎么看就真的只是骗骗不懂的人有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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