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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和 InterDigital签署全球专利授权协议 授权金可能低于0.019%
2016年9月6日,美国无线通讯技术研发公司InterDigital及其子公司,
宣布与中国大陆华为(Huawei)及其子公司签署一份全球性、多年期及非独占性之专利授
权协议,结束双方就标准必要专利(SEPs)合理权利金比率条件之长期争执,以及自2013
年以来所有专利侵权及反垄断等诉讼。
该协议中,华为及其子公司将就旗下所有3G和4G行动通讯装置等产品销售向InterDigital
支付专利授权费用,同时双方亦就共同研发合作建立一初步框架协议,对此,华为将转让
部分旗下专利给InterDigital。前述协议内容,或意味着未来双方将在技术研发或甚至专
利货币化政策上建立同盟关系。
华为和InterDigital 之无线通讯标准SEPs授权纠纷始于2011年,在双方协商谈判破裂下,
2011年7月26日,由InterDigital率先于美国德拉瓦州联邦地方法院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USITC)对华为提起侵害专利权诉讼,要求侵权产品禁止进口贩售及侵权赔偿等救济。
随后,同年12月,华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InterDigital提起反垄断诉讼,并要求就
SEP合理权利金比率进行仲裁;另一方面,华为亦向欧盟执委会及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提出反垄断申诉。
2013年10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InterDigital标准必要专利权利金比率,
应比照对苹果授权案例以每单位产品售价0.019%,
以及InterDigital权利金要求构成垄断行为,应赔偿华为200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2013年底,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并撤回全球各地之专利侵权诉讼及反垄断投诉。2014年5月,中国发改委宣布中止对InterDigital进行反垄断调查。
2016年9月6日,双方正式签署全球专利授权协议。
InterDigital所发布官方新闻稿中,并未透露双方达成共识之权利金比率为多少,
但应难满足InterDigital最初提议之权利金比率以每单位产品售价2%计,
推测应该比照此对苹果授权案例以每单位产品售价0.019%计。
致使华为与 InterDigital从对抗转向合作之主要原因,或为:
(一)InterDigital在无线通讯技术研发领域之地位举足轻重,
所持有之无线通讯标准专利组合实力十分强大,
包括苹果、三星等主要手机厂商皆与InterDigital签署专利授权协议,
故华为势必需要与InterDigital达成妥协或甚至合作,以顺利进入美国市场,
且借助InterDigital专利授权事业,亦可促进自身专利技术货币化,
或为华为转让其专利给InterDigital之主要动机;
(二)华为虽在中国大陆诉讼方面大获全胜,然广东人民法院判决结果,
可能导致标准必要专利价值大为降低,
显著不利于华为仿效InterDigital推行专利货币化政策,
向国内外众多智慧手机厂商收取授权费用。
经过长年智财经营及技术累积,华为本身亦掌握可观之3G及4G通讯标准专利技术资产,
亦希望寻求研发回报,故双方在无线通讯标准领域实处相同立场并有共同利害关系,
由此背景条件观之,不难理解双方何以迅速和解并发展合作关系。
外界报导认为,华为和 InterDigital建立合作关系,
未来或可能带给小米、魅族、OPPO、Vivo等其他专利实力较为薄弱之中国大陆手机品牌厂
商更多挑战,考虑到此些厂商目前尚未与InterDigital达成专利授权协议,且华为亦希望
借重InterDigital来向前述厂商索取专利授权费用,促使华为选择尽早与InterDigital达
成全面授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