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网络设备大厂Aris

楼主: wonki1673 (ss1673)   2017-01-09 10:08:49
来源:http://bit.ly/2jiPvFV
美国两大网络设备装置制造暨软件服务厂商Cisco System(简称思科)及Arista Network
(简称Arista), 自2014年12月起,在美国联邦法院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
展开多件专利及著作权侵权诉讼。至2016年12月底为止,双方互有胜负,包括思科在两件
ITC关税法337调查案中获得胜出,共5项专利获判侵权成立;Arista则在由加州法院审理之
专利暨著作权诉讼案上,获得陪审团认定并未侵害思科网络作业系统使用者接口专利,以
及在思科前述接口创作因符合必要场景原则(scènes à faire,该类创作所必然使用到
之表述方式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不受著作权保护。
思科成立于1984年,为世界级服务器和互联网设备制造大厂;Arista成立于2004年,其
创始人和内部重要干部皆曾为思科资深雇员,故与思科之关系密切,两者总部地点皆位于
加州,业务领域也和思科相似,也是一家网络设备公司,主要致力于开发以太网路交换器
产品,以及提供网络作业系统、云端网络运算等方案服务。近年来,Arista在网络设备研
发贩售及新兴云端网络架构服务等方面,获得显著成功,致使思科等提供传统网络解决方
案服务之公司受到市场竞争威胁,对此思科亦认为Arista业务蒸蒸日上是植基于侵害思科
多项专利和著作权。考虑这些原因,致使思科决定对Arista提起侵权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思科共对Arista发起4件侵权诉讼,其中两件由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审理、涉及多项
专利和著作权侵权争议,另外两件则为ITC关税法337条专利侵权调查案。涉讼之专利,涵
盖网络硬件设备如网络交换器和路由器,以及网络平台软件如网络作业系统和相关应用程
式等;涉讼著作权部分,则为同时受专利及著作权保护之思科IOS系统软件的命令列接口
(command-line interface,CLI) 以及相关使用手册。对此,Arista除积极备战外,亦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专利复审申请,尝试主张专利无效。前述4件侵权诉讼案
之最新发展,概略介绍如下:
1. Certain Network Devices, Related Software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
(Inv. No. 337-TA-944)
思科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向ITC指控Arista进口美国贩售之网络设备和软件侵犯其美国
专利号码 7,162,537、8,356,296、7,290,164、7,340,597、6,741,592、7,200,145。这六
项专利主要涉及网络设备中之特定元件和软件。其中,'537 专利涉及用于管理资料网络设
备和网络作业系统的系统和方法,'296 专利涉及用于重新加载或升级网络设备软件并使网
路中断最小化之系统和方法,'164 专利涉及调配网络设备以及改进网络设备配置变更功能
的系统和方法,597专利涉及一种以日志模组来确认通信设备之系统及方法,'592 和 '145
专利则涉及网络设备和二级虚拟局域网路(VLAN)技术。
2015年12月9日,Arista就537专利向USPTO提交多方复审申请(IPR2016-00308)。
2016 年 1 月 2 日,PTAB决定立案调查,相关结果预计将于2017年年中发布。
2016 年 2 月 2 日,行政法官初步调查结果认定Arista产品侵害 537、597、592 和 145
专利部分请求项。6月23日ITC复审结果,认定Arista产品仅侵害 537、592 和 145三项专
利部分请求项,并驳回Arista针对这些专利所提出:未满足专利适格性、衡平禁反言、专
利权懈怠以及欠缺美国国内产业要件等主张,并于8月发布排除命令,禁止侵权产品进口美
国。随后,Arista修改其产品设计来回避前述思科专利技术,并获得美国海关认定修改设
计后产品不再落入排除命令范围,得以将修改后产品进口美国。
2016年8月26日,思科再向ITC递状控告Arista仍持续进口贩售侵害537专利之产品并违反前
述排除命令;此一部分,尽管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署于11月中再次确认Arista修改设计后
产品并未违反进口禁令,然未来仍需由ITC再次审理来认定Arista修改设计后产品是否违反
禁制令。
表一 本案系争专利整理
2. Certain Network Devices, Related Software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I)
(Inv. No. 337-TA-945)
思科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向ITC指控Arista进口美国贩售之网络设备和软件侵犯其美国
专利号码 7,023,853、6,377,577、7,460,492、7,061,875、7,224,668、8,051,211。这
六项专利主要涉及网络设备中之特定元件和软件。其中,'853 和 '577 专利涉及一种改进
网络设备中存取控制清单(ACLs)处理效能之系统和方法,'492 和 '875 专利涉及一种防
止生成树协定(STP)未能检测到局域网路环境中循环形成之系统和方法,'668 专利涉及一
种种能够改进网络设备对拒绝服务(DoS)攻击免疫和服务品质(QoS)之系统和方法,
'211 专利则涉及电脑网络中多桥局域网聚合系统和其使用方法。
2016年12月9日,行政法官初步调查结果认定Arista产品侵害 '577及 '668专利,然因目前
初步调查命令文件尚未公开而无法得知其细节。本案结果,致使Arista产品所侵害之思科
专利数量增加到5项。
目前,Arista 准备要求ITC委员会就行政法官初步调查结果进行复审,委员会复审预计将
在 2017 年 4 月 9 日完成,若维持初步调查结果,则排除进口命令经两个月美国总统审
查后,最快将于6月生效。
表二 本案系争专利整理
3. Cisco Systems, Inc. v. Arista Networks, Inc. (4:14-cv-05343) (5:14-cv-05344)
2014年12月5日,思科于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发起两件侵权诉讼,指控 Arista所开发之
EOS网络作业系统涉嫌抄袭思科IOS作业系统之命令列接口(CLI,一种使用者接口),其中
包括命令接口、萤幕输出以及相关使用手册,并侵害其著作权,同时亦指控Arista恶意侵
害与前述使用者接口相关之美国专利号码6,377,577及7,023,853(343案)、7,047,526及
7,953,886(344案),此些专利发明涉及硬件存取控制列表处理以及在路由系统中接收翻
译指令型接口资料的系统及方法。思科要求超过5亿美元侵权赔偿,包含3亿5千万美元著作
权及2亿美元专利侵权赔偿。
343案部分,由于两项系争专利亦为337-TA-945调查案之系争专利,故在诉讼两造要求下,
2015年2月10日起即暂停审理,以待ITC最终调查结果。
344案部分,2016 年 12 月 14 日,加州北区地院陪审团庭审结果认定Arista并未侵害前
述思科专利,以及虽认定Arista抄袭思科系统命令列接口,但该著作符合必要场景原则而
不受著作权保护,而无需赔偿。
庭审中,Arista主要论点包括:(一)思科过去曾经积极推广其使用者接口,故其CLI已成
为同业标准并受到许多公司企业采用,既然此些公司企业未受指控侵权,则构成默示授权
,Arista情形应属合理使用(fair use);(二)思科IOS系统之CLI仅使用两种简单之短
词语写成,属于沿袭40年前即问世之命令列接口技术而不具有原创性,且属于相关类型创
作所必然使用到之表述方式,故符合必要场景原则(scènes à faire)而不受著作权保
护;(三)思科IOS系统之CLI属于概念与表述合并,依据著作权法之合并原则(merger
doctrine),著作权不应涵盖该表述所含之方法或概念,故不应获得著作权保护。
陪审团最终并未接受Arista所提出之合理使用、合并原则、思科滥用著作权以及默示授权
主张,但接受前述之必要场景原则主张,认为思科在开发CLI当下,包含选择、安排、组织
和设计其接口特征方面,受既有技术引导之程度甚过于本身创新构思,亦即属于外在环境
因素引领下之产物,而非其自身创新成果。
目前,思科方面已表示不认同344案终判结果,正考虑上诉选项。
(案件详细资讯,可参考产业资讯室2014年12月18日 “网络硬件存取及路由器专利及版权
诉讼Cisco控告Arista Networks”一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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