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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公司(Qualcomm)通信芯片垄断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FTC)于2016年12月28日
裁定,高通违反韩国的竞争法而裁罚高达1.03兆韩元(约8.531亿美元)罚金,
创下韩国的最高记录。
韩国反垄断主管机关FTC以滥用市场优势为由,称高通与旗下两家公司违反韩国的竞争法规:
一、高通滥用市场优势,若不配合高通的授权政策之智慧手机厂,高通拒绝提供专利技术
给芯片组制造商,因此造成市场垄断地位;
二、强迫签定授权厂商必须向高通报告商业情报的不利合约,因此造成不公平竞争。
三、高通拒绝或限制将通信芯片相关的标准专利授权给竞争对手,例如英特尔、三星电子
和联发科,并影响对手的销售业务。限制市场公平竞争。
三、高通要求手机厂免费提供他们的专利作为交换授权,违反公平竞争法。
四、对智慧手机厂使用其专利索取高额授权费用。
韩国FTC命令高通对其滥权授权业务采取纠正措施,并祭出1.03兆韩元的巨额罚金,
称这项裁决旨在促使高通改正其不公平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