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经济部对自中国大陆及韩国
产制进口之特定镀锌、锌合金扁轧钢品反倾销案展开产业损害最后调查并将召开听证
http://bit.ly/2gENGT6
基于财政部本(105)年11月25日公告
“中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烨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裕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盛余股份有限公司、
中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欣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
申请对自中国大陆及韩国产制进口特定镀锌、锌合金扁轧钢品课征反倾销税、
临时课征反倾销税暨回溯课征反倾销税案”
倾销最后调查结果,
认定中国大陆及韩国涉案厂商均有倾销情事,
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简称贸调会)
爰自本年11月29日展开本案产业损害最后调查,
另将于106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
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报验发证大楼2楼
(台北市济南路1段4号)举办听证。
(相关细节详见展开调查及听证公告)
依据贸易法第19条、
实施办法第3条及第14条等相关规定,
贸调会办理产业损害最后调查,
应于接获财政部通知之翌日(即本年11月29日)起
40日内作成认定,惟必要时得延长二分之ㄧ。
此外,
依据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第16条第2项规定,
财政部于审议是否课征反倾销税时得斟酌案件对国家整体经济利益之影响,
贸调会亦将代为蒐集各界意见提供该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