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宝可梦进不了台湾 因为这个人?

楼主: ides13 (juso)   2016-08-03 16:51:38
王先生的专利,不管最后更正成方法或装置的请求项,新的请求项应该要包含
“主机服务器;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定位系统”。
且应该也没有机会再修范围,让它不需要包含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定位系统。
虽然直接侵权有困难,但是间接侵权还是能够成立。
宝可梦这个游戏,是以直接侵权王先生的专利为目的进入台湾的。
以下有间接侵权的解释。
http://wiki.mbalib.com/zh-tw/间接侵权
对基层从业人员,王先生的专利能够核准虽然是一种伤害,但是如果在法院中,判定
不明确对于专利申请人也是一种伤害,在法院中解释有争议的请求项时,其实是要以
具有效性的方式解释。参照下述连结。
http://tinyurl.com/z8fuu2c
另外,不明确性可能是个假议题,因为还是有更正程序可以进行。
1.一种“装置,适于执行”整合定位系统与无线网络之游戏方法,用以执行需定位之
程式功能,其包括:
主机服务器;
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
定位系统;
整合定位系统于上述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将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
之资讯传回主机服务器,使主机服务器透过无线网络与便携式装置进行需定位之互动
程式功能。
1.一种整合定位系统与无线网络之游戏方法,用以执行需定位之程式功能,其包括:
“操作”主机服务器;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定位系统;
整合定位系统于上述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将具无线网络功能之便携式装置
之资讯传回主机服务器,使主机服务器透过无线网络与便携式装置进行需定位之互动
程式功能。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03 17:29:00
更正不能变更申请标的,改装置项的更正不可能通过的台湾目前不承认间接侵权的侵权态样,所以没戏唱
作者: ealvis   2016-08-03 17:57:00
选择有效性的解释这是法条违宪审查的标准…专利是指推定有效。一个再讲解释原则,一个再讲举证责任,恐有混淆
楼主: ides13 (juso)   2016-08-03 18:01:00
间接侵权,可以适用适用民法第185条第1项及第2项。虽然很少但高等法院93年度上易字第44号民事判决曾出现过。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6-08-03 18:28:00
题外话 最近在拜读I大部落格的文章 获益良多是说 这案件在美国 就是故意输入不能另作他用的关键元件 有成立辅助侵权的可能阿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03 19:11:00
看不出来哪个元件不能另作他用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6-08-04 06:58:00
事实上 当初不要以全知观点来写 Claim 就好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6-08-04 09:10:00
我想法是 宝可梦软件本身若不结合手机及服务器是不能玩的 所以视为不能另作他用的元件 请查照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04 09:40:00
“软件本身”是哪个元件?系争项是方法项,不是装置项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6-08-04 13:08:00
作专利这么久,第一次看到方法专利,元件不是以步骤呈现的,这样的专利还是有效的吗?听说该律师也待过事务所,真另人不敢相信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04 16:32:00
该律师应该只写过自己的专利案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6-08-04 16:47:00
他好像待过国际通商,所以可能没写过新案,处女作可能就是自己的案子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6-08-04 17:53:00
对人的部分,可以移驾其他心情抒发板吗?这是专利板对于专利文献的撰写内容及审查品质,讨论是公领域至于专利权人的经历或有无写过新案,是人身讨论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6-08-04 22:53:00
不是人身攻击啦 说他没写过案感觉蛮中性的(?)
作者: mordred (mord)   2016-08-05 09:40:00
orson:这就是我为何删文….:D..怕推文的会有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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