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临时案 vs. 正式案 vs. CA(or CIP?)

楼主: lili   2016-01-12 19:31:10
临时案所揭示的B、C、D结构是否会变成后案的先前技术,
取决于临时案针对B、C、D的揭示是否达到可据以实现的程度。
也就是说,临时案只揭示A、B、C、D结构时,
PHOSITA能否在不需过度实验的情形下,
制备出A、B、C、D化合物。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你正式案申请时,只补入A的制备方法,
即使没有提出B、C、D的制备方法,仍然可以请求保护B、C、D
(因为不讲A怎么做,都能做出A、B、C、D了,
讲了A的作法,当然能够在不需过度实验的情况下制备出来BCD)。
在这样的情形中,关于A的功效数据,
可以用来建立A化合物相对于其他已知、类似化合物的进步性。
但是,这样的效果能否推及到B、C、D,同样又要再请出PHOSITA。
假设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你的临时申请案本质上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正式案是否可以援用临时案的申请日为审查基准日,
取决于临时案揭示的内容是否符合书面记载与可据以实现的要件(以下合称支持要件)。
因此实际上,正式案各请求项的有效申请日不是优先权日,而是正式案申请日。
(审查时通常不管这件事,审查时如果要申请人动用到优先权日来和前案区隔,
必须说明哪些请求项受到哪一件先申请案的支持,故可援用其优先权日为审查基准日。
可否援用优先权日,比较常出现在诉讼以及专利有效性挑战程序中。)
综上所述,提出正式案申请前,
应先评估,临时案揭示的内容对于要请求保护的标的是否达到可据以实现的地步。
继续回答你后续的问题。
CA案,应该是指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CA案不得引入基于原揭示内容无法直接无歧异得知的新事项。
既然要提CA,那不如直接写在正式案中。
但看你想写在CA中的内容,似乎属于新事项(不知道个案具体事实,无法判定)。
这种情形,应该要请continuation-in-part (CIP)。
CIP可引入新事项,
CIP案请求项的技术方案可得到母案支持的部分,以母案的审查基准日为审查准日;
无法得到母案支持的部分,以CIP案的申请日为审查基准日。
另外,如果B、C、D的制备方法与功效被认定未得到母案支持,
且CIP申请日在母案公开日之后,则B、C、D相较于母案的A仍需具备进步性。
题外话,要动用到enalement来讨论临时案、母案的内容是否可支持后申请案的请求项时,
请记得这是双面刃。
如果只写A、B、C、D的结构,你就说PHOSITA可以轻易做出ABCD,
所以我可以用优先权日当审查基准日,
那么当出现其他前案,列了一堆跟A、B、C、D很类似的化合物,也没写制备方法时,
你就很难说,唉唷,那个前案根本没达到可据以实现的程度,
不是适格的前案(起码客户要求我这样做时,我会很痛苦)。
当然,以上所讨论的是当你处理的是有意义的申请案,
还有对手(长官、客户、审查官、对造律师)头脑清楚时,
才有意义的话题。
如果这案子只求领证,摆着开心,那么想怎么请就怎么请吧,
反正答辩时一方面看运气,一方面看代理人鬼扯的功力。
※ 引述《godlikeking (Silo is my nightmare)》之铭言:
: 各位先进好,
: 小的有一状况题,望各位先进不吝赐教
: 假设公司提出一临时案如下:
: 临时案 │说明书-主结构、子结构A,B,C,D(仅揭露化合物及大略说明,无制备方法)
: 如果发明人无法及时提出B,C,D子结构的实施例(制备、功效等),只有A的部分资料齐备
: 因此在期限内提申正式案时,内容会可能变成如下:
: 正式案 │发明说明-主结构、子结构A,B,C,D
: │实施方式-主结构、子结构A、A的详细制备及功效数据
: │请求项-主结构、子结构A
: 但是临时案在正式案公开后也会公开,怕B,C,D可能就变成先前技术无法被保护也也丧失
: 新颖性
: 如果提出CA案如下:
: CA案 │发明说明-主结构、子结构A,B,C,D
: │实施方式-主结构、子结构B,C,D、B,C,D的详细制备及功效数据
: │请求项-主结构、子结构B,C,D
: CA案的说明书内容差别在于增加BCD的具体制备及数据,
: 但不论ABCD,结构、欲解决问题、用途功效都有在母案揭露范围,
: 如此改写是否仍属于母案揭露的技术方案,
: 而可以主张临时案的申请日为审查基准日(优先权日)?
: 或者是,增加部分仍应算是new matter?
: 请各位大大赐教(问的问题太笨请用力鞭><),谢谢!!
作者: godlikeking (Silo is my nightmare)   2016-01-12 21:17:00
感谢lili大的意见!! 有解到我心中疑惑 受教了!!
作者: a64tototo (死后的世界...是如何呢)   2016-01-12 21:46:00
专家提供专业意见
作者: fv (昧于所见)   2016-01-13 22:14:00
清楚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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