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申请美国专利临时案的工作,之前看过相关资料,就我理解应该是可以,但这
两天下来实在快把我搞疯,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因为我不是相关背景,可能部分
问题很蠢,再麻烦您们鞭小力一点。
从USPTO上面可以知道申请Provisional patent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书面邮寄;二是线
上EFS申请,两种方式我在并行,因为老板有点赶,两边我都碰到一些问题如下:
BY MAIL:
1. 所需提交的必要文件有三个,COVER SHEET SB16、Credit Card Payment Form还有
Specification(含Drawing and CDs),但COVER SHEET在填表的时候有一个部分是在
确定所有文件(check all that apply),里面提到Application Data Sheet (SB14)
,此份文件在USPTO网站上编号SB14 EFS-WEB,应该是用在EFS上使用,这样放在BY
MAIL的COVER SHEET中是否也算必要文件?
2. 承一,如果为该SB14为必要,其内容有一个部分需要填Representative Information
,只有三个选项Customer Number、US Patent Practitioner和Limited Recognition
,很不幸我都不是,这样这份文件不就不能送了?(等等解释我为何弄不到CN)
3. 另外就是发明人是我老板,在申请者那边我填的是合作厂商的联络地址与电话,因为
这是产学合作,而文件最后面的申请人与申请人签名填我自己,最后信用卡规费上的
刷卡人是合作厂商财务,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如果是刷我或是我老板的信用卡会比较
好吗?
BY EFS:
我EFS这条路很早就卡关了,因为要使用系统需要Customer Number与认证,CN申请文件必
需填好FAX到USPTO,但我填完后从昨天早上开始传,传到今天还没过去,结果原因好像是
昨天USPTO大跳电,到现在还没好,索性就从礼拜三开始放到礼拜五接六日,真是惨,所
以CN可能要等到下礼拜申请再看看,但网络上有看到讨论,在第二步认证那边似乎又需要
US Patent Practitioner和Limited Recognition或是本身就是INVENTER的资格,那这样
我是替我们老板申请的,也不符合上面任何一项啊!是否就无法用线上申请了呢?
拜托各位前辈帮帮我了,谢谢!圣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