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接触过相关案件,借题闲聊一下关于这种利用旋转脱水的拖把专利,
画虎画兰花一下。
V 大在推文中说到,产品卖到烂掉, .........,回避价值的问题。但我
的认知与看法有些不同,会卖到烂掉的东西才值得回避,而且一定有回避价值。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11/281055.htm (借个新闻)
我与新闻中提到的公司、厂商没接触过,所接触到的是其他厂商,因此有研究
过相关专利,这几年没继续追踪,所以就之前的记忆聊聊。
一个桶子专利,因当初一个举发,让专利范围缩了,影响的层面就很大。
相关各家厂商申请以及回避的专利中,比起其他产业的专利,有更多的比例是
涉及实际生产并非单纯纸上谈兵,甚至产品已经涉及量产、展览、拓点、进出
口、成本、回避、交付代工、进而就回避后的设计再去申请专利的问题。
本板神人很多,相信处理过相关专利的PE或律师不少,审查到相关专利的
委员也不少,甚至也有乡民是相关产品的厂商、经销商、通路商。除了脱水桶
有专利,还有拖把杆、布盘的大战,甚至把驱动旋转的踩踏机构改到杆子上,
若干年前业界在这块真的战很大;不单单是一家卡多家,而是多家互卡,甚至
需要买断独发明人的专利。别小看这些生活用品的专利,光是其中的布盘的技术,
就涉及很多回避小细节,而回避设计后又有制造上的困难或成本问题,又或是
容易脱落的问题。
有时光是几个外销的货柜,就不知道涉及多少价值,这些东西并非一般PE、
审委在看到一份专利说明书时就能体会。有可能业者的货已经运到欧洲想要变
成现金了,但是那个产品案子还躺在事务所或智财局里面压着( 某些时候,对
PE或审委的意义只是个点数 )。回到一开始说的,这类的案子埋了很多的回避
价值,也埋了很多专利申请的价值,不管这些专利写的、攻防的好不好,相关
案子很有探讨研究的价值。
题外话,台湾人有情有义,并不一定所有的涉及侵权问题都要闹上法院争
讼,而是比较像是警告函配合商业上的书信往来,互相弄一弄,桥一桥后了事。
有些是明知对方没有仿冒,但是还是会发个警告函吓一吓,看看会不会吓到人,
或是来谈合作。但大多数我接触到的厂商,原则上是以自保为主、申请专利为
辅,毕竟业界之间很多是熟人,你有专利我就闪,再回应你我的产品没侵权。
当然也是有恶意侵权的人,但是我接触到的客人都很nice,很认真在回避,也
很尊重别家厂商的专利。
真心建议要帮客人写专利案的事务所也要好好做功课,不要偷懒要认真的
去了解,包括桶子、拖把杆、布盘,都要认真了解,不要随便把案子分案给没
经验的新人。若是真的习惯把机构案、日用品丢给新人,主管也要认真先去了
解一些背景,再好好教导新人,核稿的时候要认真一点。
(想到就随手乱打,心得分享,杂乱无章,错字就当没看到,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