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th232 (eth232)》之铭言:
: 接管台湾案一阵子了,最近老板叫我评估一下台湾申请案的检讨报告。
: 连周末也要加班(X 消音),看很多案子,我的感觉,智财局在发审查意见时
: 常常是模糊比对吗? 明明是不一样的发明,元件与元件的关系也不一样,
: 这样也能拿来驳?
: 我们不是啥菜鸟公司,弊专利部门超过70、80人(哪间公司我就不透露了),
: 发这种审查意见是把我们当笨蛋耍吗? 当我们内部都没先检索过?
: 智财局初审是常都这样随便引证找一找驳一驳? 草草结案。反正驳掉后申请人
: 自己会再提再审查,不知在i-house的各位有无啥对策之道? 一定要在花个
: 钱提再审查?
原po的情况,本质来自于智慧局审查的制度。本人曾经是智慧局的约聘审查。
通常约聘每月点数是12,平均每月是结案9~10+OA9~10可达到,不过智慧局同时要求
每年结案量总数,所以实际月点数and年结案才算达到绩效(当案件厚的时候点数虽高,
但结案量只有1,这是所谓烂缺,这种案子最不受欢迎)。每年智慧局都会提报给
经济部下一年度的结案数字(或者是经济部要求?) 这就是下一年结案的目标。
简单说,就是数字绩效管理而已。所谓品质是理念,内部确实也有稽核,
也是有执行,不过效果有限,因为基层已经被数字压死了,根本没力气管品质,
放不下数字,品质终究是空话是皮,骨子里还是要数字。要能达到数量与品质兼顾
是要付出代价的,时间与心血,谁愿意呢?有什么报酬呢?
数字达到科长高兴局长高兴,少部份要拿甲等的审查官也高兴,对于升迁都是有利,
但是对于工作生活要平衡的基层来说这是一种悲哀一种痛苦。
有些基层审查官每月绩效都是200%以上,这是因为甲等名额有限,
为了拿到甲等,绩效必须是在前几名,
(长官评等也是看数字不是看品质),所以造就恶性竞争。听说早些年
只要120%就能名列前茅拿到甲等,现在200%只是甲等名单的车尾。在这种恶性竞争下,
一定是牺牲品质来达到数字。对于200%的同仁,长官很欢迎,会表扬,
但是他们的案子没听过被拿出来检讨或讨论,让大家检验。毕竟这是长官的升官牌?!
恶性竞争,上层都知道,是默许更是暗自窃喜吧! 还好约聘没有升迁压力,是可以
无视于这种制度,随时可以离去。对于正职来说,想要久待,只能入局去竞争。
曾经听说有正值资深审查官教导某约聘审委奇怪观念:
只要案子结合有百分之六七十类似就可发进步性...不知道怎么审就先发这种OA,
再看对方怎么回应,...这种把举证责任推回去的方法真是荒谬。
为了发OA而发是常发生,因为需要点数。 发出第一次OA后,申请人申复,
90%的机率会审定,因为有结案跟点数压力。
发OA点数0.35,结案至少0.8。第二次OA若没有检索出新引证案可没有点数。
在这种制度下,基层会怎么应对可想而知。(不愿发没有点数的第二次OA或快速审定)
也许,可以说是为了达到数字管理才生出这种制度。
除非这种制度改革,否则,要有好的品质是难上加难。
至于谁来改革?这又是一个问题,或者基层人员联合抵制这种制度,不过,难矣。
跟长官提出"破解"恶性竞争的人已经黑掉。
大部分人都是在这体制下力争上游求生存。而不是去改变它。
不知道有回答到你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