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lacruz (delacruz)》之铭言:
: 工作几年,看了不少电机资讯类的专利,有一个疑问一直想不透。
: 有些专利的摘要和内容的描述或实施例,兜不太起来;有些专利则是Claims看起来
: 跟实施例有点配不起来,可是却通过了。
: 比如
: (1)内容中写了A/B/C三种实施例,可是Claims看起来就只保护A/B,那为什么不
: 把C从内容移除不就好了?
理由有很多种......
1. 因为审查时的关系(先前技术及/或审委心证问题 etc.)
核准的 Cliam 一般跟准出来的范围都会有所不同
所以 C 有可能在审查时 因各种理由放弃掉
2. 没保护到的范围在其他专利案里面
(可能是因为单一性而分割 或是委员同意部分请求项可准 进行分割加速获准 etc.)
所以 C 有可能在审查时 因各种理由而分割至别案
3. 申请人基于专利布局 在一开始就规划以一系列申请案来涵盖不同范围
(为了后续便于分别进行独立授权 因为授权行为一般是以单一专利为基本单位进行)
所以 C 有可能在申请时 就被规划在别的申请案里面
4. .......(麻烦大家帮忙补充搂......)
: (2)内容中只写了A/B/C三种实施例,各表示该技术的三种特征,可是Claims看起
: 来就包山包海,很可能连没描述在内容中的C/D/E..等技术特征都包了,怎么会过?
专利界的铭言:
具体实施例指只是用来例示说明发明的实施方式....
并例示 发明系为可据以实现......不能用来作为限制请求项范围的依据
: (3)跟公司内的patent engineer讨论对手专利时,怎么都只先看Drawings和Claims,
: 不管哪一位patent engineer都没什么耐心听我讲到内容的细节?我假设他们应该是
: 很专业的专利工程师,毕竟公司不小,能进来的专利工程师应该不弱。
前面很多版友都有说过了....Claim 才是真正规范这篇专利要保护的范围.....
因此除非你是 RD (我想你应该是 XD) 想要学该专利的技术......
不然基本上 解读侵权问题还是以 Claim 为主......
另外 就说明书架构来说....
具体实施例是发明内容的精华 而图式则是具体实施例的精华.....
所以在进行侵权解读时....为了快速抓到 Claim 的具体概念
都会从对照图式着手 (特别是 机构 电子 电机领域)....
有不足的再看具体实施例的对应内容
: 最近工作需要开始看到专利过程中的 OA,我发现examiner通常也都在Claims打转,
: 他们的问题不少都是描述在内容的细节里,去看了不就知道了吗,干嘛要老在挑Claims
: 不清楚?
因为委员要核准的 是 Claim 的内容所界定出的范围 不是说明书内容
: 总觉得这领域跟技术工程师差异颇大,也跟写论文讲究前后文连贯不同,不是很
: 了解是我看不懂专利,还是这种前后文不太一致是正常现象。
不是前后不一致....是具像化与概念化的不同.....
Claim 为了取得最大保护范围(也就是最多的文字解读空间)......
通常会用比较上位(也就是概念化)的用语.....
相对地 具体实施例就是要明确用来例示说明的 自然就是十分具体而明确
因为目的与用途的不同 呈现的方式自然就不一样
这不是不一致的问题 (如果有不一致 会被审委认定不明确/无法支持而进行核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