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台湾专利申请问题

楼主: tijj (my two cents)   2014-07-19 00:07:55
(有板友说表明在哪间事务所,以后会不给案子。放心,我现在也没处理过
台湾的案子。因为美国的案子实在已经多到满天飞了。)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讨论一个国家的专利诉讼胜率,台湾虽然以智财法院为主,但也不代表就能忽略其他
: 法院的判决结果。就台湾专利权人胜诉率的部分,我个人认为数据资料应该包括智财
: 法院与普通法院会比较恰当。
: 美国虽然有90多个联邦地院处理专利诉讼,但案件有趋势集中往某些胜率相对较高的
: 法院跑,但这某些胜率较高地院的胜率不等于overall"美国专利权人"的胜率。
对啊。你这不也说了,所以你引用SSRN那篇Stanford Law School的资料是
又如何呢?就只是为了秀"Stanford"这校名吗? 那篇文章的分析是正确于它
文章本身的分析前题,文章本身是对的,但你个人的解释是错的。这篇文章
的统计是完全牴触你引用认为要考虑和解的ipwatchdog网页。MrCAKE等版友
也都指明了。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我的数据资料一开始主要是根据2014.06.27在交通部集思会议中心,
: 由交大科法、台经院、台湾科技法学会主办,以及由司法院、交大科技与社会中心、
: 工研院技转中心及交通部会计处协办的"我国专利法制与审判实证研讨会"所提供的
: 大会手册。
: (很遗憾没下载电子档,身边仅有纸本)
: 根据大会手册,与专利诉讼胜率(原告获一部胜诉判决以上)相关的资料,与智院有关统计
: 资料在P.96,第一审判决资料在P.98,
: 直接指出智院判决专利权人胜率资料在P132页,在p132的相关资料中指出有关专利侵权
: 涉及损害赔偿一审判决的样本数526件
: (排除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无关之专利案件、同一无效专利重复起诉之案件47件),
: 专利权人败诉357件,专利权人胜诉80件。
: 资料来源:司法院法学检索系统网站,时间:2008.07.01~2014.04.30。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1. 第一审原告获得一部以上胜诉判决(2008.07~2013.12,总案件数:2609)
: 第一审(包括智院与其他一审法院): 281/1387 =20.3% (大会手册p.98)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281/1387(应该是包括智院与普通法院为管辖法院)
: 单就智院一部胜诉判决来看专利权人(原告)胜率是偏低
: 128/1138=11.2% (大会手册 P.96)
128? 是吗?
大会手册几页又几页,这样不累吗? 拿着一本册子,自己诠释。 你真的
有看懂里面的内容?就如同你有看懂那些你引用的英文网页吗? 如果有而且
你若真的很懂,你根本无需回避版友们的问题,使得表达都不清不楚。我
相信你很清楚你到底看懂了多少。不然请你给书本或大会联络方式,使得
让板友可以求证你所解释许许多多都令人很怀疑的部分。
关于胜率,感谢热心的台大学弟妹所提供资料(资料来源:智财法院统计室的
王专员分机229)。目前民事一审专利侵权案胜诉约29件(受理约549件),你根
本连这个值都给错,根本没有给出接近29件的胜诉值,怎是128 ? 你这台湾的
部份一整个都有问题。你说有的案子不在智财法院在其它法院审,好,胜有几
件? 有两百多件吗? 你的智财法院的胜诉值根本就是错的。你给的这些数字可
能连不是侵权案都涵盖进去了,说真的,你还蛮夸张的。求证居然是留给大家。
: 美国专利权人(patent holder)诉讼胜率的部分,大会手册中引用pwc2013的报告
: (样本数1856件case,6b图),但是对美国地院专利权人胜率是引5a的资料。
: 也就是Patent holder overall success rates:
: NPE 24%, PE34% (大会手册P.50)。
: 由于先前手册不在身边,所以我自己又google了一些资料,其中Stanford Law School
: (SSRN-id1597919 WHERE TO FILE YOUR PATENT CASE)的统计资料仅统计至2010年,
: 虽仅33个地院,但样本数高达两万多件,这比样本数仅1856件的PWC资料,就2000~2010?
: 资料来看,似乎更能真实反应2011年以前整体美国专利权人胜诉率。
: 2011后 TXED和DED高胜率地院案件数量爆增,推测这应会使整体胜率较2011年以前提高。
: (见相关资料3.)
: 虽然PWC的统计资料也是由1995~2013。但是并未独立统计有关AIA后(2011后)的胜率,
: 因此略而不提,暂时保留。
不是1995到2012吗? 不过算了,我不挑你这种毛病。
: 以practicing entity来说,面对美专诉讼,就Forum shopping的角度,应该不能只看
: 胜率而忽略败率,难保今天你告人,哪天不会变成被告。
所以呢? 这重点是什么?
: 其他有关部分:
: 不考虑和解, trial胜率是否可代表us patent holder overall success rate?
不行。所以这两个值都有人用。我知道你想用三成的值,不是有板友说了吗?并没
有人认为这个值是错的,这系列的每位主辩者就我所看到的是你个人关于这三成值
的解释是错的。
: 根据资料2.(SSRN-id1597919)指出2000-2010年间两万一千六百多件美国专利诉讼走入
: trial案件仅占所有专利诉讼案件的比例约为2.8%,其中仅五间District Court有超过
: 5%的案件走入trial(table 4.),这样的比例下,就2011年以前整体patent litigation
: 案件数来看,PWC trial 若再加入summary judgment后,
: 地院对专利权人的判决结果应该会更完整。
一样,如前述,还是抵触你自己的ipwatchdog网页。
我不喜欢让版面很凌乱,所以删删减减,该讲的都讲了。也不想帮你check哪个网页
有支持或没支持你的论述。因为你有够多网页都是不支持你的说法了。
当我看到学弟妹所提供的值,真的证实你对这些胜率的了解还蛮乱七八糟的。
: : → ipme:你举了很多例子,但是感觉是大家在帮忙你看懂英文. 07/15 10:05
: : → ipme:否则你不会举出偏题或不支持或抵触自己立论的这些网页 07/15 10:06
我真的十分同意上面这两句。 而且可能不只英文。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19 00:14:00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4-07-19 00:19:00
推专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19 01:12:00
贵所不是很多台申请美的交换案吗?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4-07-19 07:43:00
就是要这种战文阿............(拉板凳ing)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7-19 08:01:00
楼上,我以为你会变身为南宫恨,放出一气化九百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WZxIxgPBHI
作者: ipme (oOpz!!!)   2014-07-19 08:19:00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01:25:00
一般人就算了_版主也推战文_无怪专利板讨论风气不盛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7-20 01:43:00
一气化九百不是黑白郎君吗!?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4-07-20 08:29:00
如果战文会让讨论风气不盛 那八卦版.......应该是全 PTT 最没人气的板.....呵呵.....如果 m大 这么在意版上的讨论风气 发个好文来引领时尚
作者: mark643kimo (小庄)   2014-07-20 09:38:00
好的战文可以让人学习,毕竟越辩越明但如果只是无意义的口水战(如八卦版有些文章那就真的没意义了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09:56:00
没贡献的两个人 去对其他po文有贡献啦 推板大啦
作者: hh47 (百事可乐)   2014-07-20 10:18:00
我真的也蛮瞧不起零贡献却又想强出头的。不想看可以按方向键左键。低劣又被删文的语句也真的莫属mkedware了。专利板板风你看不惯你可以离开,我相信mkedware的能力一堆人可以取代你。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4-07-20 16:24:00
我也认为版主这样的态度是有待商榷的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1:55:00
我不是第一个人说,专业也出不了头,但我也不会指名的酸人,各位若认为好,我都没意见,只是说真的可能是我学浅只看的出这文百分之70都在酸。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4-07-20 22:05:00
还好啦 个人觉得这篇还可以 反正版大OK就好酸的程度有没有超过 就交给版大去判断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08:00
楼上暴粗口板主都没进你水桶了我指mkedware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10:00
取代我什么? 教学相长//越辩越明 语气差别而已。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14:00
是不是酸文战文我觉得还好 但暴粗口我就会觉得没水准虽然板主是戏剧化的口吻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16:00
B大 我被劣了 那文的意思是 要酸再来都OK啊 但是有好处吗质疑完英文能力 质疑中文能力 接下来是要质疑智商吗?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18:00
对啊 板主对你很宽容 你粗口 人家并没有禁你水桶我觉得就事论事吧 就像我觉得粗口就是没水准 没针对性你说你在前十大 我或许相信你 但我相信你一定不是上位决策者因若是上位决策者我不相信谈吐会像你这样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22:00
OK啊,我完全没想反驳什么,粗口认定也是板龟4,板主认定我都没意见,不过老实说我若是您好朋友 我们闲聊 我也会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23:00
你何不对这议题发表高见 而不是扯一堆有的没的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23:00
那样说话,你可以认为我没水准,OK我也不会去质疑你什么噢,是不是决策者很重要吗? 君不见此串酸人程度但我觉得他们其中一定有某些人是决策者呢...另外就是 我老板真的骂起人来 粗口咧..我可能连狗都不如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30:00
你不觉得推文模糊焦点要强出头是你吗? 你为何不发表一篇呢?像我没料我就闭嘴 不要去妨碍别人发言 不是吗?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38:00
我出蛇头了?要大家缓和一点也算出头?我没料就要学你闭嘴?你可战我含览啪吃饭OK,你有看到全文其它问题与内容吗?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40:00
第二次粗口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42:00
完啦我不小心REPEAT了我要被水桶了..我何德何能妨碍我也说到能讨论到这份上他们都很专业,我错了吗?板主想看战文,我不想看酸文,我错了吗?
作者: ipme (oOpz!!!)   2014-07-20 23:05:00
不想看,你为何不按方向键左键? 你嘴真脏.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3:13:00
到此我都还是一路推文,我不是眼不见为净之人。您自重。我学历低易粗口也是我本性如此,至少我不说人脏。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3:32:00
不会有人想要你这种推文吧 你现在是连粗口你都要合理化吗不然你要人家说你嘴巴干净吗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7-20 23:42:00
专利从申请、取得到维护,每个环节都是逐字逐句的在攻防笔战本来就是讨论的一种,你举发我答辩,输了再诉愿我不认为激烈的讨论有何不可,自己的言论自己负责板规对于人身攻击有告诉乃论的规范 当事人不告不理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3:53:00
B/I大我已寄信道歉我的发言失礼,要追打我也没意见。板大说得很对,但那是工作上,板上发言要是都像写诉状也不至于出现"我不想污辱你程度"这样的话要比照文字笔战于看板串文内容,我想板大也看得颇宽,不过主事不是我,要板主您大擦地也不是我先提,您要如何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3:57:00
你的贡献只有粗口跟意图乱板 贡献度:零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1 00:05:00
如果我回//彼此彼此一样贡献度,您太抬举我了/才乱板吧
作者: ipme (oOpz!!!)   2014-07-21 00:07:00
人家给予正确资讯与分析的地方多的是. 请问你有什么? 零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1 00:09:00
鼓吹战酸文与意图乱板"界线"在哪? 您倒是挺乐?对于几位大的论证推崇,我已发文,战我贡献度我是零,怎?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4-07-21 00:47:00
就算就算你是对的,你已经表达酸文意见了,你这是在乱什么?还飙粗口! 你太夸张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7-21 09:59:00
和谐~和谐~和谐~~~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21 10:17:00
老实说这种手法算是与个人喜好能力有关,我是无所谓^^我可以下重手吗?逻辑辩论和"这种辩论"的差异在于这种辩论多了对发言者的言语credit攻击,至于我会受影响吗? 我完全不会^^如果影响到板友阅读,似乎就应该调整(就板风管理)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1 10:29:00
各个版看久了 就容易知道通常可能都是某一方容易有教唆或有模糊讨论焦点的情况发生智财法院2008~2012 侵权案原告胜18、19个 现在是2014给那种一两百多的值 一看也知道是错的其实VanDeLord你提供大会联络方式就好了 会有人去求证不要老是自己在解读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21 10:52:00
http://www.itl.nctu.edu.tw/news_list.php?class=2没有冒犯的意思~你们提出论点之前,会评估fallcy风险吗?感觉这一系列犯下不少新手错误,...这也是我一直不当成辩论的原因,纯粹讨论^^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4-07-21 11:04:00
说真的,我也是觉得你很夸张。你给得资料是别人必须帮你求证对错。若真是酸文也是源自于你对立论错误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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