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与否? 教会内部意见分歧
记者 冯天昱 报导
十一月三十日,以“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家庭幸福!”为号召的反多元成家游行在
凯达格兰大道举行,自从伴侣盟开始推动多元家庭法案的修订,社会上不断出现支持与反
对的声音,身为基督教徒的黄晴同学,面对本报采访,她不避讳的谈到自己的立场,尽管
不支持,但她说:“我有什么资格去论断同志?我们必须先反思自己。”
机械系四年级的黄晴,同时是名基督徒和台大光盐社社员,近年来舆论纷纷将矛头指
向基督教,她表示,教会内部意见不一。事实上目前教会内大致可分成三个派别,一是不
排斥、甚至转为支持同志的一派,例如同光教会;一为反对同性婚姻,但认为不需透过激
烈的社会运动去阻止同性婚姻,而是以传播福音的方式来改变社会;最后则是反对同性恋
,必须诉诸社会运动参与的一派,像是许多当天上街游行的基督教团体。
她认为,圣经里有提到禁止同性性行为、性泛滥,这可能是主要基督教会反对同性恋
的原因,另外也有人认为,上帝造一男一女的目的是为了组成稳定和谐的家庭,这样才是
自然的结合。然而,针对反同性恋的部分,教会内也有人认为圣经教义中主要是反对性氾
滥的行为,而不是同性恋,事实上目前社会对于同志的负面观感也是源自性泛滥观念。
她对十一月三十日游行中所诉求的价值──维护传统家庭表态支持的,她不否认基督
教具有父权思想,家庭与社会的维系必须透过父亲和母亲各司其职,两性特质的影响对于
一个孩子的塑造是不忽视的。至于争议甚大的收养疑虑,反对派认为父母的角色在家庭中
是必要的。此外,同志家庭小孩未来在学校可能受到歧视,对此黄晴提到,尽管有以上争
议,但社会上仍有许多问题家庭需要被解决,包括隔代教养、弃养、孤儿等异性恋家庭下
所出现的社会现象更不容忽视。
依据过去女权解放与黑白平权运动的例子,同性婚姻是否未来会出现社会广泛接受的
可能?黄晴表示,虽然不知道女性与种族平权的例子能否直接类比同性婚姻,不过依据她
自己的观察,教会内部似乎没有在这件事情上态度松动的趋势,支持同性恋者的比例增长
仍不明显。
被问到自己的态度,黄晴说:“自己还是相信上帝公义与基督教义,认为同性恋是一
项罪,不过,这种罪和我们其他说谎、忌妒的罪一样,是可以透过信仰获得救赎。”
虽然反对同性婚姻,由于黄晴身边有许多同性恋友人,也因此在多元成家法案的态度
上,她仍然非常挣扎于信仰的真理与情感间,希望能去了解、爱同志,或许达不到共识,
但也不愿失去友情,这是她觉得最困难的部分。她提到:“很多论点要经过双方沟通与了
解,目前太多事情混在一起,造成社会的分裂和对立。我有什么资格去论断同志?我们必
须先反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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